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莫负春受邀作研究生格致大讲堂暨“立法学”第一讲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24-05-13浏览次数:10


5月8日下午,研究生格致大讲堂第196讲在松江校区明镜楼尚法厅举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莫负春受邀为我校师生作主题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中国的立法体制”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我校研究生院和宪法与行政法导师组主办,是“立法学”课程建设系列第一讲,校长叶青出席讲座并担任主持。

叶青校长对莫负春主任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他丰富的工作经历和立法实践成果等进行介绍,并对莫主任长期以来为母校人才培养和课程建设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感谢。

 

主讲环节,莫负春主任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作为开场引言,强调了立法活动的重要性,并从三个部分对主题展开分析,引导同学们从逻辑层面对立法活动进行分析。在“关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容中,介绍了法律体系里包含的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以及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的发展现状,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联系在一起。而在“关于我国的立法体制”的介绍中,莫主任将立法体制和国情紧密结合起来,分析了为何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统一、分层次的,比如关于立法的统一性,典型体现在国家立法机关负责制定国家基本法律,而地方立法机关根据国家授权和本地具体情况来制定地方性法规,而此时就要通过地方立法权限的合理配置,平衡好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关系,达到科学立法的目标。最后,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莫主任提炼七条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涉及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同学们做深入的解读。

交流讨论环节,现场的同学们围绕主题内容纷纷踊跃发言,积极参与到立法学课程主题的研讨。就同学们提出的区域协调立法的制定模式是否可以突破现有的拼盘式割裂现状,从分别起草、统一意见到共同起草、共同发布以求适应新修后的《立法法》83条这一问题,莫负春主任结合真实事例进行分析并回应,认为跨行政区域的事项是国家性的,只有在国家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国家认可共同授权的模式,用授权的方法对跨行政区域的事务进行共同授权。国家资源有限,但同时鼓励地方大胆创新,在《立法法》83条还未出台的情况下,通过法律询问答复的形式来给予制度上的支持。

讨论环节之后,莫负春主任针对地方立法为同学们指引了实例学习的方向,建议大家关注上海垃圾分类的相关立法,其中包含了立法技术、立法智慧以及立法方法的综合运用,彰显出上海地方立法的优势、地位和作用。讲座最后,莫负春主任给同学们寄语,勉励大家一要提高站位,二要永远学习,三要善于协调,四要追求卓越。

此次讲座作为“立法学”课程建设系列专题讲座的第一讲,后续莫负春主任将围绕“新时代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这一主题继续开展立法学课程讲座,这将使同学们对于我国的法律体系与立法活动有更为生动的理解,并对上海地方立法成果有了更为系统、全面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