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论文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辉发布时间:2024-05-23浏览次数:10

 根据研究生院整体工作安排,为保证2024年秋季学期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提交及资格要求

1.拟申请参加2024年秋季学期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在研究生网站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栏目另行通知)无需提交纸质版答辩申请材料,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发起学术不端检测申请(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即进入答辩申请环节。

我校硕士研究生最长学制一般为正常学制加2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制一般为正常学制加3年,请延期的研究生注意通知,及时答辩,避免超时,学籍被清理。

2.2024年秋季学期第一批次答辩一般在9月份完成,具体时间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秋季学期第一次答辩仅限于2024年上半年答辩未通过,并在最长学制内的,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硕士学位申请人。上述人员也可以选择参加11月份举行的秋季学期第二批次论文答辩。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重新答辩最多只能一次。

3.2024年秋季学期第二批次答辩一般在11月份完成,具体时间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秋季学期第二批次答辩所涉人员包含在最长学制内且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已通过学位资格审查及开题)等学位申请人。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学位论文答辩由学院(专业)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答辩方案统筹安排,同等学力人员登陆研究生网站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栏目查看具体通知。

4.博士研究生在答辩前应完全符合学校要求的科研审核条件。博士学位申请人发起学术不端检测申请(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前,需向学院提交本人《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科研登记后自动生成),经审查、认定未符合科研审核条件的申请人,在答辩一周前重新提交或补充材料,审查、认定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5.申请延期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请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籍变动申请”模块,“新建异动申请”,选择异动大类和异动类型“延期毕业”,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6.再次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需申请人缴纳重新答辩费5000元。本次缴费采用网上缴费,具体缴费方法,请详见重新答辩费微信缴费说明(附件2)。

二、学术不端检测要求

申请人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当是经导师同意的版本,申请人提交并通过审核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因学位论文版本上传错误导致检测、评阅不通过等后果,由学位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参加秋季学期第一批次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于820日之前提交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申请参加秋季学期第二批次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于1010日之前提交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

1.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ehall.ecupl.edu.cn/),根据系统提示,在填写论文基本信息后,提交检测论文。如果系统无法正常打开使用时,一般系统被限定内网用户使用,此时参照附件1使用VPN登录系统。登录系统的浏览器版本要求、系统帐号和密码问题等见“研究生管理系统”登录页面。学位申请人提交检测论文后,还需其导师和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2.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示例详见附件3)系指一个word文件,含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如有)和独创性声明,文本中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论文正文)。该版本学位论文不包括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和致谢部分。

本批次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应符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要求》(详见附件4)规定的标准。其他有关要求详见《上海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和《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等规定。

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审查办法》,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学位申请人须延期答辩;复制比在15%――30%的,学位申请人须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符合答辩要求的,方可参加答辩。

学位申请人应高度重视学术规范,按时提交论文;未参加学术不端检测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校反剽窃检测系统采用的是“中国知网”系统,相关说明可自行上网查询;检测结果届时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术不端检测模块)查询,一般在指定节点后4个工作日。

三、学位论文评阅

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将通过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在线评阅,学位论文的评阅流程及要求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对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安排送审,通知评阅专家按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评阅并填写评阅意见;学校层面,博士生实行100%抽检,硕士生采取随机抽检和重点抽检的方法确定名单,抽检率不少于5%。申请人可在“学术不端申请检测模块”查阅本人是否充抽中盲审及评阅成绩。

在学校、学院组织的评阅工作中,包含复审在内的全部评阅人有2人及以上作出的评阅结果为不及格(59分以下)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即学位申请人的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结。

四、申请人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

1.《学位申请书》

答辩前,所有学位申请人均需下载《学位申请书》电子版并按要求填写。只申请毕业答辩者,请勿填写。要求:粘贴照片,并按要求填写封面及第1--7页相关事项(管理部门无需在课程成绩处盖章)。

答辩一周前,申请人根据学院(教育中心)安排将填写《学位申请书》,申请人填写完毕后需经导师本人填写意见,申请人和导师均需签名,完成后交各学院(教育中心)审核。

2.答辩学位论文提交

答辩一周前,申请人根据学院(教育中心)安排提交供答辩委员会专家使用的学位论文,提交书面版或电子版、书面版论文的数量等由学院根据所采用的答辩方式等实际情况确定。

五、答辩方式

论文答辩应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六、其他工作安排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和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由各学院根据以下要求作具体安排。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博士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的10月份之前完成开题报告;

2)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二年制硕士研究生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两年半制硕士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

3)其他类型研究生参考上述时间安排实施。

2.学位论文预答辩

1)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在答辩申请前3个月完成;

2)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应在答辩申请前1个月完成。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论文答辩相关工作时间表.pdf

2.重新答辩费微信缴费说明.doc

3.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示例.pdf

4.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要求.rar

5.外网登陆系统问题解决方案(SSL VPN使用说明).docx

6.研究生管理系统学术不端检测申请操作说明.docx

7.学位申请书.rar

8.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表.docx

9.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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