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指导意见》《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2024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于即日起开展。
2022、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人 |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下称“院评委会”)、确定与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公室(下称“评审办”)的联络人。 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科研成果登记,下载填写《全日制研究生学业评价表》(点击下载)。 | 5月27日-6月17日 | 院评委会、 全日制研究生 |
院评委会组织本院学业奖学金初评工作。 | 6月18日-9月23日 | 院评委会 |
院评委会在本院开展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接受、处理异议。 | 9月24日-10月11日 | 院评委会 |
院评委会上报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 | 10月12日-10月14日 | 院评委会 |
评审办对院评委会报送的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后,提交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 | 10月15日-10月28日 | 领导小组 |
评审办根据评审结果,向获奖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及获奖证书。 | 10月29日-11月20日 | 领导小组 |
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