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暑期法律助理项目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魏雨晴发布时间:2024-05-31浏览次数:185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大力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合力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今年我校继续实施暑期法律助理项目,计划选拔、推荐95名左右研究生到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广东、内蒙古等地的人民法院担任法律助理。现将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2022级和2023级全日制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部分实践单位可视岗位设置和报名情况接收全日制行政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类等专业在校研究生

2.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实习内容

1.工作内容:我校选拔并推荐95名左右研究生,由我校统筹安排,在实习期内前往各地法院,进行实务学习和实践锻炼。

2.实习补助。学校根据市区、郊区、外地分三类给予实习补贴,并统一为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险保险。学校将加大对郊区及外地实习同学的补贴力度。

3.成果奖励。项目进行过程中学校鼓励研究生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开展课题研究,对优秀的课题报告和论文给予奖励。

4.住宿安排。部分外地单位可免费提供住宿,对于不能提供住宿的,学校给予适当租房补贴。本市法院原则上不提供住宿,个别远郊单位除外。

5.评奖评优。项目结束后将评选优秀法律助理,证书由法院政治部和学校联合颁发。

6.实践考核及奖学金。参加本项目的研究生可以折抵实践考核,法律硕士还有资格参评实践奖学金。

三、具体要求

1.实习要求。实习时间为七月至八月,暑假期间原则上每周五天;如学生个人时间安排及学业课程安排允许,可适当延长实习时间至开学后,开学后每周必须保证三天。具体上岗时间由实践单位确定。实习期间请假须经带教老师、所在部门和我校研究生院批准。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及法院的相关规定,配合项目组长工作,按时提交总结材料及项目成果报告。

2.岗前培训。法律助理应当参加法院和学校联合举办的岗前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3.岗位分配。根据法院岗位对法律助理的专业方向、科研能力等要求,结合报名学生的个人情况和志愿意向,由学校统一进行分配(参与本期法律助理项目的实践单位详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

1.2024年5月31日起开放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6月3日(星期一)下午5:00关闭系统填报;

2.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培养版块——项目相关——“新项目管理”, 在“2024年暑期法律助理项目”中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简历(PDF)并完成志愿填报后点击“提交”,方可进入下一步审核;

3.研究生提交后,需联系本人导师进行线上审核同意,并经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学院审核应于6月4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完成。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实习法官助理的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2.本期项目为学生提供三个志愿选择,学校将根据学生报名人数、专业匹配、填报志愿、生源情况等进行岗位分配。注:报名阶段志愿填报仅作意向收集,最终岗位分配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3.报名后不得因个人原因退出;

4.学校建立研究生诚信约束机制,对报名后随意退出、违反实习纪律、不服从法院工作安排或有其他可能对实践单位造成损害行为的,将纳入学业失信名单,影响本人一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等。

附件1:2024年研究生暑期法律助理项目报名表.docx

附件2:2024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助理项目实践单位岗位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3:项目管理-导师审核指南.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