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强化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正式启动第十二批法律实习生的推荐接收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我校的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法律实习生的选拔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接收岗位
接收实习生安排在审判团队、综合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刑事、行政等审判辅助工作,信访接待,综合政务工作实践。
实习生活实行导师制,由主审法官或综合办、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指导老师。实习期间,实习生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立案信访、文稿起草、综合政务等工作。
实习期限为6个月。本批实习人员计划于2024年7月下旬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工作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铺镇大街99号。
二、报名条件
实习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法律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3.身体健康;
4.责任心强,能够保证工作时间,虚心好学,确保服从实习导师领导,全程参加实习;
5.有社会实践经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三、选拔人数
实习生选拔实行差额选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要求,我校将推荐3名实习生人选(专业仅限民商法、刑法、诉讼法、行政法),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最终择优录取1名同学。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我校研究生请于6月21日(星期五)17:00前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新项目管理”,在“第十二批最高法三巡法律实习生项目”中填写好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表后,点击“提交”。
报名参加本实习项目需经导师同意,研究生提交后,需联系本人导师进行线上审核,并经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各学院研工秘书老师请于6月25日(星期二)17:00前完成院系审核,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报名资格审查。
研究生需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推荐排序,各学院研工秘书请于6月26日(星期三)前,将排序后的《报名推荐汇总表》签章扫描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魏老师 021-62071092 2739@ecupl.edu.cn
(二)选拔
6月26-27日,学校将统一进行线上面试(面试事宜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另行电话通知申请者本人),确定推荐人选。
(三)上报
6月28日前,学校将2-3名推荐实习生人选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五、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会同学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颁发实习证书;对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的、表现优秀的,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第三巡回法庭为实习生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帮助解决食宿。但费用需自理,其中:住宿费300元/月,就餐50元/天,床品自备。
学校提供一定的实习补贴,并为实习生购买意外险。
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报名申请表(第十二批).xls
2.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第十二批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汇总表.docx
3.项目管理-导师审核指南-第十二批最高法三巡法律实习生项目.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