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第二批次答辩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袁辉发布时间:2024-06-19浏览次数:261

根据2024年秋季学期学位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本批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答辩申请表提交方式及时间

1.拟参加本批次答辩的申请人原则上应是2024年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学位资格审查及开题的。

往年已申请延期答辩或答辩未通过且学位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仍在六年有效期内的(即其每一门合格成绩必须是2017年及以后取得),可申请参加本批次答辩。需于925日前发送审核材料到学位办邮箱xwb_ecupl@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2024年答辩补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参加本批次同等学力硕士论文答辩。逾期未提交者,将不再安排本批次的论文答辩。

首次申请答辩的同学,需缴纳答辩费8000元;再次申请答辩的同学,需缴纳重新答辩费5000元。本次缴费采用网上缴费,具体缴费方法,请详见微信缴费说明(详见附件2)。

2.申请参加2024年秋季学期第二批次答辩的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纸质版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样张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的打印格式为双面打印,无需装订,使用回形针固定,表格中的批注打印时应删除,不删除批注的申请表视为不合格。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应于20241012日前快递(建议使用顺丰或EMS)至学位办,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思孟堂210室,收件人:袁老师,电话:62071633

2)公共法律服务学院所属申请人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应于20241010日前快递(建议使用顺丰或EMS)至学院,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继续教育学院楼201室,收件人:陶老师,电话:62071929

    2024年国庆放假期间为2024101-107日,请快递时避免双休日及国定假日。

二、完成开题及科研审核

1.925日前,申请人应提交并完成开题报告的审核,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操作路径:研究生管理系统(ehall.ecupl.edu.cn)→可用应用→我的论文开题应用(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推荐使用Chrome最新版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

2)在“我的论文开题应用”中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经导师、评审小组成员和院系(教育中心)填写、签章完毕的开题报告审议表PDF版本。

2.925日前,申请人(包括关于公布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初审结果的通知中已经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科研成果应用版块完成科研审核,具体操作办法参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Q&Ahttps://gs.ecupl.edu.cn/2023/0602/c13340a201818/page.htm

此处科研审核提交的科研成果应该是本人公开发表的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俗称小论文)。

3.未完成开题报告审核和科研审核的申请人,将无法申请学术不端检测。

三、学术不端检测

学位申请人应通过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定稿的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并发起学术不端检测申请,通过系统提交的学位论文将作为学术不端检测和评阅的最终版本。

申请参加秋季学期第二批次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于1010日之前提交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学位论文应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导师、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审核工作。

1.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ehall.ecupl.edu.cn),根据系统提示,在填写论文基本信息后,上传定稿的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该系统将于1010日开放。如果系统无法正常打开使用时,一般系统被限定内网用户使用,此时应使用VPN登录系统。登录系统的浏览器版本要求、系统帐号和密码问题等见“研究生管理系统”登录页面。指定日期后,系统的论文提交功能将关闭。研究生管理系统登录及VPN使用方法(详见附件3)。

2.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示例详见附件4)系指一个word文件,含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如有)和独创性声明,文本中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论文正文)。该版本学位论文不包括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和致谢部分。该版本的学位论文直接用于评阅,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或撤回。

同等学力申请人申请的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型硕士学位,学位论文的形式主要是学术论文;学位论文3万字左右,不得低于25千字。提交学位论文时,应同时提交论文的中英文摘要,摘要字数为1千字左右。

本批次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应符合《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要求》(https://gs.ecupl.edu.cn/13407/list.htm)规定的标准。

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审查办法》,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学位申请人须延期答辩;复制比在15%-30%的,学位申请人须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符合答辩要求的,方可参加答辩。

学位申请人应高度重视学术规范,按时提交论文;未参加学术不端检测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校反剽窃检测系统采用的是“中国知网”系统,相关说明可自行上网查询;检测结果届时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术不端检测模块)查询,一般在指定节点后4个工作日。

四、学位论文评阅

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将通过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在线评阅,学位论文的评阅流程及要求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及《华东政法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对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安排送审,通知评阅专家按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评阅并填写评阅意见。申请人可在“学术不端申请检测模块”查阅本人是否充抽中盲审及评阅成绩。

在学校、学院组织的评阅工作中,包含复审在内的全部评阅人有2人及以上作出的评阅结果为不及格(59分以下)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即学位申请人的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结。

五、核对及填写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学籍信息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ehall.ecupl.edu.cn),在“我的学籍”模块进行个人信息核对和填写。

学籍信息中“基础信息”部分应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和政治面貌以及联系方式是否正确,如有错误,请将网页截图后进行标注,将截图和正确信息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b_ecupl@163.com,主题为“姓名+同等学力2024年学籍信息修改”。

申请人务必保证学籍信息填报信息准确无误,该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不填写或填报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六、答辩时间的安排

1.本批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时间拟安排在11月份中下旬,开题通过者且经导师同意方可参加答辩。

2.答辩具体时间由答辩秘书具体通知,本人也可以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

七、其他事项

1.关于学位资格审核补充说明

学位办收到申请人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后会对学位资格进行实质审查。对于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通知本人,不得参加答辩。

2.本批次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3.本次答辩未通过者,参加下一年度答辩的,还应参加下一年度学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参加答辩的批次为下一年度秋季学期第二批次答辩,还需要重新参加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和答辩。

重新答辩最多只能一次,应按规定缴纳再次答辩的答辩费。

4.关于答辩后事宜,学位办将于11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s://gs.ecupl.edu.cn/main.htm)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栏目发布《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第二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后续工作的通知》,事关学位信息上报和学位证书发放事宜,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

附件: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及相关示例.rar

2.微信缴费说明.pdf

3.研究生管理系统登录及VPN使用方法.rar

4.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授予办法汇总.rar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