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学术硕士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张震宇发布时间:2024-08-29浏览次数:2628

各位2023级学术硕士研究生: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23级各专业学术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以下简称“学术硕士”)。

二、选课安排

(一)第一轮选课

2024年8月30日12:00至9月2日12:00

(二)第二轮选课

2024年9月3日12:00至9月5日12:00

三、选课方式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选课应用”-“方案内/公选课(选课)”或“本轮次开课课程查询”进行网上选课。

四、注意事项

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公选课任选3门共计6学分,其中必须包括1门非本一级学科课程和2门本一级学科课程。

本次选课主要为非本一级学科课程,包含部分本一级学科课程,学生可根据实际学习情况进行自主选课。

本次选课每位研究生限选一门。若多选,则在第一轮选课结束后随机保留一门。

五、选课须知

(一)第一轮选课课程满10人的即将开课。一般不满10人的,将取消开课(课程代码F开头的课程和列入2023年度、2024年度研究生课程建设计划的课程除外)。被取消课程的研究生可在第二轮选课中选择其他开课课程。

(二)开课后前2周为试听周,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选课的退选或改选(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退选或者改选方式与选课方式相同,在已选课程中“撤销”操作,另行选课。除特殊情况外,开课后第3周(含第3周)开始不再接受公选课的调整申请。

(三)选课后不参加课程学习的,按照课程缺课三分之一处理,该结果将极大影响学分总绩点。

(四)在进行公选课选课的同时,未完成上学期教学评估的,请及时完成本学期课程的教学评估工作。

六、联系方式

选课问题请与各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联系方式见研究生院网站办事大厅“联系我们”模块)。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