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的通知

发布者:魏雨晴发布时间:2025-02-21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我校的工作安排,现启动本年度法律实习生的选拔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接收岗位

法律实习生安排在审判团队和诉讼服务中心,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民事、刑事、行政等审判辅助工作,办信接访工作实践等。

实习生活实行导师制,由主审法官或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指导老师。实习期间,实习生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记录、文书起草、立案信访、行政公文起草等工作。

实习期限为6个月。本批实习人员计划于2025年3月上旬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

实习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法学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3.责任心强,虚心好学,能保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人数

实习生选拔实行差额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要求,我校将推荐2名实习生人选(专业仅限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最终择优录取。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我校研究生请于223日(星期17:00前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新项目管理”,在“2025年最高法三巡法律实习生项目”中填写好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表后,点击“提交”。

报名参加本实习项目需经导师同意,研究生提交后,需联系本人导师进行线上审核,并经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核通过。

研究生需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推荐排序,各学院研工秘书请于225日(星期12:00前,将推荐排序情况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联系人:魏老师 2739@ecupl.edu.cn

(二)选拔

2月26-27日,学校评审并确定推荐人选。具体事宜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另行电话通知申请者本人。

(三)上报

2月28日前,学校将2名推荐实习生人选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五、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会同学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颁发实习证书;对完成工作任务较好的、表现优秀的,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第三巡回法庭为实习生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免费提供食宿,床品自备。

学校提供一定的实习补贴,并为实习生购买意外险。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报名申请表.xls

                                                               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