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关于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外国语水平考试公告

发布者:桂旻发布时间:2025-03-05浏览次数:13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外国语水平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考学科

我校所有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的学科

二、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8日,上午8:30至11:30。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予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重要提醒:考核阶段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详见学院考核公告。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考前2天凭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外国语水平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长宁校区交谊楼二楼基石厅(万航渡路1575号),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点。外来车辆不能进入校区。

建议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来参加考试,考生可乘坐轨道2、3、4号线至中山公园站下车,再步行至万航渡路1575号门。

五、考场规则

1.考试全部在配置视频监控录像设施的考场内进行,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听从监考员监管,按照考场统一指令进行考试。

2.考生严禁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

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规定,凡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以考试作弊论处,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3.考生不遵守招生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考试期间随身物品放在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外,与考试无关的贵重物品请不要携带至考场,学校不负责保管。

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及时与华东政法大学研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1-62071885。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doc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doc

3.参加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外国语水平考试考生名单.pdf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