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立项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2024年度立项的(含2023年度延期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二、结项材料
1. 材料内容
完整内容应包括:结项材料目录清单、项目申请表、结项报告(详见附件)、研究生学术成果汇总表、结项成果(含研讨记录、调研报告及其他相关成果,并附已经发表文章刊物的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及封底)。
特别提醒:结项报告需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本人手写签字确认并审核。
2. 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版材料,所有材料正文用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标题格式自定。
(2)请使用附件1作为结项材料的封面,其他材料顺序为结项材料目录—项目申请表—结项报告—研究生学术成果汇总表—结项成果证明。
(3)2025年4月28日9:00起开放系统填报,5月9日24:00关闭系统填报;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培养版块——项目相关——“新项目管理”, 在“2024年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中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后,请点击“提交”,方可进入下一步审核;所有项目均需在管理系统中完成结项材料的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结项,学校将追回已发放的资助。
三、评审与经费
研究生院将组织结项评审,项目通过评审的,下拨剩余经费。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