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和思想政治复查等工作的公告

发布者:李尧珺发布时间:2025-06-19浏览次数:11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经公布,现就调档和思想政治复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1、博士研究生均需登陆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在【通讯地址上报】中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寄邮编、邮寄手机号等信息进行确认,或进行更改。

2、请先下载思想政治复查情况调查函(以下简称政审表)。政审表线下签章后,电子版(以图片格式)回传系统,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一起提交,请最迟于6月30前上报(请认真填写,提交后不可修改)。注意:系统于6月30日24:00关闭,逾期将无法办理

 

二、办理思想政治复查情况调查手续

1、在系统【通讯地址上报】中点击下载政审表按钮下载思想政治复查情况调查函,交考生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并报请经办人准确、按时办理。

2、思想政治复查情况调查单位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没有工作单位的,请到本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办理,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委(党总支)办理。将办理完毕的政审表于630日前按照EMS投递方式寄送至录取学院指定负责人,电子版同步回传系统

 

三、办理调档手续

1、全日制定向考生只需办理政审,无需调档,政审表于630日前按照EMS投递方式寄送至录取学院指定负责人,电子版同步回传系统。

2、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在【通讯地址上报】中点击下载调档函,并报请经办人准确、按时办理。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生档案于7月中旬前,全日制非定向往届生档案于630日前一次性按照EMS投递方式寄送至录取学院指定负责人。

3、调档函可直接下载彩色打印。

4非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应以全日制培养的方式在校就读,在读期间,不得在原工作单位就职或进入新工作单位就职。非定向类别往届生还须办理辞工手续并将辞工证明邮寄至录取学院负责老师,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报到证。

 “非定向类别往届生解除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并在630日之前将档案、辞工证明或报到证邮寄至各学院负责老师。

 

 四、定向生签订培养协议事宜

定向类别考生,请登录系统后下载定向生就业协议交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加盖定向单位公章。

630日之前将签订的定向生就业协议邮寄至各学院负责老师。定向生就业协议书于规定时间未到,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批准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1、应届生

收到政审表且审查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2、往届生

 “非定向类别考生:收到政审表、档案、辞工证明或报到证且审查合格、档案齐全,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定向类别考生:收到政审表、定向协议且审查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定向协议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于上述时间段确认通讯地址,并将相应材料寄至我校各学院在信封左下角写明2025级博士+拟录取学院+专业+姓名。新生人事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邮寄有关规定统一邮寄,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请勿直接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档案遗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法律博士、涉外法治博士,拟录取新生人事档案、政审表和定向协议根据拟录取研究方向分别寄至相关学院在信封左下角写明2025级涉外法治/法律博士+姓名。

3、思政专项和上海博培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待上级审核批准后予以公示,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政审等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学术博士、法律博士的人事档案、政审表和定向协议等材料邮寄地址和负责人一览表

学院

邮寄地址

博士类型

邮编

负责人

联系方式

法律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远楼东405室

学术博士、法律博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实务)

201620

吴老师

021-62071881

Email:ecuplls@163.com

经济法学院

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33号楼1单元

学术博士、法律博士(公司治理与金融监管法律实务)

200042

陈老师

021-57090358

国际法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杨咏曼楼309室

学术博士、法律博士(涉外法治与国际经贸)

201620

夏老师

021-62071689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35号楼2单元202

法律博士(法治化营商环境)

200042

王老师

18501703789

知识产权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崇法楼416办公室

学术博士、法律博士(科技创新法治实务)

201620

起老师

021-57090074

刑事法学院

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30号楼二单元101室

学术博士、法律博士(新型犯罪治理与国家安全实务)

200042

高老师

15921537881 

政府管理学院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集英楼B307

学术博士

201620

夏老师

021-57090113

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实楼332室

学术博士、法律博士(公共卫生健康国际合作)

201620

张老师

021-57090576

Email:20026@ecupl.edu.cn

纪检监察学院

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格致楼301

学术博士、法律博士(反腐败与跨国犯罪实务)

200042

陈老师

021-62071813

 

八、涉外法治博士人事档案、政审表和定向协议等材料邮寄地址和负责人一览表

研究方向

邮寄地址

邮寄部门

邮编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中国法域外适用与海外权益保护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杨咏曼楼309室

国际法学院

201620

夏老师

021-62071689

涉外安全法治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实楼332室

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

201620

张老师

021-57090576

Email:20026@ecupl.edu.cn

国际投资与经贸法治

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35号楼2单元202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200042

王老师

18501703789

国际金融法治

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35号楼2单元202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200042

王老师

18501703789

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杨咏曼楼309室

国际法学院

201620

夏老师

021-62071689

国际反腐败与追逃追赃

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格致楼301

纪检监察学院

200042

陈老师

021-62071813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崇法楼416办公室

知识产权学院

201620

起老师

021-57090074

公共卫生健康国际合作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实楼332室

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

201620

张老师

021-57090576

Email:20026@ecupl.edu.cn

重点区域国别法

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理楼中楼502-1

涉外法治学院

201620

吴老师

188178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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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