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校2026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由法律专业学位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法律专业中心”)负责全日制法律硕士推免生招生工作,特制定2026年法律硕士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专业
招收法律(非法学)[学科代码035101]和法律(法学)[学科代码035102]专业除了涉外律师、国际仲裁以外其他方向的推免生。
法律硕士推免生报名时不区分方向,考生录取后经双向选择至各相关学院培养。
二、招生名额
我校2026年接收法律硕士推免生的最终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的人数为准。
三、组织管理
(一)法律专业中心负责法律硕士推免生工作总协调、工作细则制定等,协助各工作小组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
(二)法律专业中心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法律硕士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三)法律专业中心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各相关学院(法硕培养单位)配合中心做好推免生招生工作。
四、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成绩优秀,达到《办法》中申请条件的成绩排名和外语水平等要求;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五)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0301];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非法学专业;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无违法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五、申请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校2026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的开放时间拟定为2025年9月9日(周二)12时至9月15日(周一)12时。
(二)网上报名
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普通推免”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按流程进行推免生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者应按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加盖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后扫描);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等证明文件);
3.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奖励证明、发表的论文或学术成果(非必须材料);
4.招生系统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招生系统开放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周一)18时。
2.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规范上传上述材料者,其网上报名申请无效,不予受理其申请。
3.申请者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4.法律专业中心若要求寄送(补交)纸质(其他)材料的,按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
六、复试安排
(一)法律专业中心对申请者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学生的专业、本科成绩排名、外语水平以及本科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等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复试名单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https://gs.ecupl.edu.cn/13332/list.htm)。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拟定于9月20日(周六)全天在我校松江校区举行,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法律专业中心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三)复试面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外语与专业测试同时进行。
申请者为日语、俄语、德语等其他语种的,复试时须使用英语答题。
七、复试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60分,外国语测试满分为40分。
(二)依据考生复试表现,进行专业知识、外语独立评分,两门复试科目成绩分别按照专家平均打分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外语复试分之和。
(三)法律专业中心以考生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作为拟录取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其他事项
(一)凡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推免服务系统”拟于9月22日(周一)9时开通报名功能,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二)若错过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法律专业中心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三)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四)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接受解锁申请。
(五)未尽事宜,按照《办法》执行。
九、联系方式
法律专业中心联系人:安老师,联系电话:021-62071808,邮箱:hzflss@ecupl.edu.cn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62071605(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法律专业学位管理中心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