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2025届研究生:
现将本批次答辩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归档
学位论文归档是学位授予中的重要工作。为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国家、上海市、学校建立了多层次、多环节的已授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机制。具体参见我校《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华政办〔2019〕256号)。通过学位答辩的学位申请人(以下简称“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归档学位论文电子版、书面版将用于国家、上海市、学校等各层次的抽检,所有学位申请人应高度重视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做好学位论文归档工作。
学位申请人应当根据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反馈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学位申请人修改完善论文后,将学位论文和《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附件1)交导师审查并签字。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学位申请人向二级学院提交归档版学位论文电子版、书面版以及《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等材料。
(一)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要求
1.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的时间:2025年12月1日前。
2.提交方式: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我的论文归档申请应用,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并确认论文基本信息(如页面上的论文基本信息与归档论文不一致,应修改成与归档论文一致)、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并提交。
学位申请人如无法发起论文归档申请,原因多数为学院尚未维护答辩结果,请自行核查后与所属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
3.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要求:
(1)文档形式:WORD文件,含封面、中英文摘要、中文目录,主体部分包括绪论(引言、导论或前言)、正文、结论(或结语)、参考文献,尾部包括学位申请人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情况(若无,请在内页中写“无”)、附录(必要时使用,若无不提交)、后记、独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文档中学位申请人信息和导师信息应填写完整(包括手写签名)。
(2)论文独创性声明页(含使用授权页)(示例参见附件2)要求:该文件应为作者和导师签字后的扫描版,应以图片形式添加到学位论文电子版相应位置。
4.2025年12月1日前,导师、学院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归档管理模块”完成审核(含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工作,学位申请人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未完成归档审核,不得提交学院分委会进行讨论审核。
(二)学位论文书面版等材料的归档要求(同等学力另行通知)
1.提交学位论文书面版要求
(1)硕士研究生应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1本至学院,由学院收齐后统一提交至图书馆(具体提交方式另行通知到二级学院)。
硕士研究生还需向二级学院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封面(A4白纸打印)、论文独创性声明页(含使用授权页)的书面版(该文件应有作者、导师签字)用于档案馆归档。
(2)博士研究生应提交归档学位论文纸质版3本至学院,其中2本由学院提交至学校档案馆(按档案馆要求)和图书馆(另行通知到二级学院),另外1本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用于提交国家图书馆归档。
(3)学位论文归档书面版应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要求》(https://gs.ecupl.edu.cn/13407/list.htm)规定进行常规打印并装订,应含封面(示例参见附件3)、中英文摘要、中文目录,主体部分包括绪论(引言、导论或前言)、正文、结论(或结语)、参考文献,尾部包括学位申请人在读期间的学术成果情况(必要时使用,若无不提交)、附录(必要时使用,若无不提交)、后记、独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个人信息、导师信息应填写完整(包括签名)。
2.请学位申请人在2025年12月10日前按上述要求将学位论文归档书面版等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各学院也可结合自身情况做出相应安排。
二、学位论文公开的要求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华政办〔2025〕86号)第五十条之规定:“除因保密等特殊原因外,学校应当在校图书馆主动公开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包括电子版收录在内网平台、纸质版供馆内借阅),用于本校师生、校际和馆际学术交流,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授予学位的质量。
经学位获得者同意,学校可在校外平台主动公开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内网平台公开
1.所有获得学位的学位论文必须在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华东政法大学博硕士论文检索系统”中公开。
2.公开学位论文的上传及相关信息填写均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论文归档管理模块中完成。
3.公开生效时间:图书馆采编完成后,立即公开。
(二)中国知网公开
1.学位获得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论文归档管理模块中完成学位论文的上传及相关信息填写后,可以选择在中国知网公开,也可以选择不公开。
2.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填写后,还应在论文独创性声明页(含使用授权页)(示例参见附件2)签署同意授权。
3.公开生效时间:研究生院提交中国知网后,中国知网完成采编后公开。
三、填报学位数据上报信息
1.填报时间:2025年12月1日前。
2.学院完成答辩结果维护后,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学位数据上报管理应用(2024版)模块中进行信息核对及上报,根据页面提示完成填报并确认提交,填写请参照《学位数据核对上报填写说明》(详情见附件4)。
学位申请人务必认真核对信息并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该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学位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晋升造成不利影响,请学位申请人务必重视。
3.2025年12月1日前,学院完成学位数据上报审核工作。
4. 学位数据填报、审核关系到学位授予信息审核、备案、使用等工作的信息准确性,所有学位申请人、学院应高度重视并做好学位数据填报、审核工作。如因学位申请人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上报错误的,学位认证无法查询的后果将由学位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21-62071633/57090672
附件:
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
2.论文独创性声明页(含使用授权页)及示例
3.纸质版学位论文封面示例
4.学位数据核对上报填写说明
5.学位论文归档及学位数据上报操作手册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