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通知》(沪学位〔2014〕9号),现为组织实施2026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做好准备,现将我校工作安排如下:
1. 提交对象:硕士学位获得者。
2. 提交抽检归档电子版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前。
3.提交方式:本批次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ehall.ecupl.edu.cn/new/index.html?browser=no)→我的论文归档申请应用→上海市抽检归档学位论文处上传上海市抽检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稿并提交。
4.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要求:
文档形式:PDF文件。请仔细核对论文的相关信息,隐去论文中的培养单位、指导教师及学生姓名等信息。论文主体部分不得为图片,不得增加水印等效果,确保提交论文可打开并全部显示。若因无法打开或无法显示等论文形式问题,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提交上海市抽检归档学位论文参考样式参见附件。
5.原来所提交的信息均无需处理。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