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放时间:2026年1月5日9:30-12:00
2.发放地点:长宁校区交谊楼第二会议室(万航渡路1575号)
3.发放学位材料为学位证书、学位申请及答辩材料
学位申请及答辩材料为密封的档案袋,拿到后应及时提交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本人未及时提交的,后果自负。
4.领取方式:
(1)本人领取,应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时出示;
(2)委托他人领取
委托他人需要提交委托书(本人手写签名)、受托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委托事宜及双方联系电话),受托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3)需要提交学位论文书面版1份(定稿版本)和论文独创性声明页(含使用授权页)的书面版1份(已完成签名的版本)。
5.其他说明
公共法律服务学院、经济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获得者由学院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6.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邮箱:xwb_ecupl@163.com
电话:021-62071633(长宁) 57090672(松江)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