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简章

发布者:桂旻发布时间:2025-12-25浏览次数:13

华东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2018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在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2018年学校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2026年学校有15个专业招收港澳台地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53个专业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人数不占教育部下达计划,名额不预设上限。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报考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学术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二、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

详细招生专业参见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试科目:教育部统一命制的初试综合能力科目,即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或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可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gs.ecupl.edu.cn/13334/list.htm)查看《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同一专业选用同一考试科目

初试统考科目考试指南详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https://www.neea.edu.cn/html1/report/2512/7-1.htm

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

1.硕士研究生,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硕士生标准。

2.博士研究生,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博士生标准。

(二)住宿费

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费标准1200元人民币/学年/人。

四、奖学金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五、报名程序

港澳台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报名时间

202614日至111日,网上报名。

 (二)报名要求

1.考生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要求

1.初次上传材料时间:1 月 15日 8:30 至 1 月 19 日 17:00。逾期未上传,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和后续报名缴费。

2.已上传材料但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 1 月 20 日 17:00。逾期未补充或补充材料仍不合格,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和后续报名缴费。

3.已上传材料且审核通过的考生须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 1月 21 日17:00。逾期未缴费,此次报名无效。

4.强烈建议考生不要在网上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合理安排网上确认时间,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或网络拥堵等原因导致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四)打印准考证

41日至411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五)报考点地址

教育部委托下列6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和考生报名咨询、联络等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福州: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联系人:张旗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政编码:350117  

联系电话:0591-22867389  图文传真:0591-22867389

5.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6.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潘健业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有关报考的具体事项可直接向报名点咨询。

六、考试地点及时间

(一)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二)初试统考时间为2026411日上午8:45-12:00北京时间;初试统考组织工作(含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组织)由各报考点具体负责。建议考生优先选择机考。

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原则上在520日前组织完成。

七、录取与入学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20267月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2026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书通知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录取学院的研究生教学秘书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培养与学位

港澳台研究生培养按照学校硕、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港澳台研究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规定者,由华东政法大学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相应的学位。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6

邮政编码:200042

网址:https://gs.ecupl.edu.cn/13334/list.htm

电话:86-21-62071885

欢迎港澳台地区人士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

 

附件:

1、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2、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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