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协同再深化|研究生院、法律学院一行赴温州法检“两院”开展法治人才培养专题调研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26-01-09浏览次数:10

 

为推动校院合作育人机制走深走实,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2026年1月4日至5日,由研究生院副院长伍坚、史红光,法律学院副院长潘小军带队,先后前往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此次调研以“协同育人、资源共享、实践创新”为主题,聚焦法治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的创新模式与实施路径,与三家司法机关就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科研合作机制创新等议题展开深入探讨,在多个领域达成重要合作共识,为构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校院合作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检校共建实践教学平台:与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商典型案例共享与实务课程开发

在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期间,双方围绕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与资源转化进行了深入交流。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指出,随着法治建设的持续推进,司法实践尤其是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数字检察改革等领域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迫切需要高校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他希望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建立校院常态化合作机制,在实习实践活动、典型案例共享、专题研究合作等方面开展深度协作,共同探索检校合作的新模式与新路径,实现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

伍坚着重介绍了学校开展有组织学生实习的具体内容与实施计划。他表示,将充分发挥学校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与温州检察系统共同构建更为规范、系统的实习实训体系。通过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开发特色实务课程、推行“双导师制”等举措,推动检察实践资源向教学资源的有效转化,不断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为法治建设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聚焦专业审判领域合作: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推破产审判与知识产权实务教学

在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交流中,双方重点关注特色专业领域的深度合作。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启东介绍了法院在破产审判、知识产权保护、金融司法等领域的专业优势与实践经验,强调了在新形势下加强校院合作的重要性。他表示,期待与学校在疑难案件研讨、专项课题研究、高端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深度融合。

潘小军提出深化专业领域合作的具体设想,即依托法院的特色审判资源,共同建设专业化的实践教学平台,通过联合开发案例教学库、共建特色实务课程等方式,实现审判实践与理论教学的有效衔接。他表示,学校将积极推动与法院在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专项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促进学术研究与司法实践的协同创新。

三、创新基层协同机制:与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共探基层法治建设与人才培养双向赋能

在与永嘉县人民检察院的座谈中,双方围绕基层司法实践与人才培养的创新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加佳结合基层检察工作的特点与实际需求,强调了加强校院合作对于提升基层司法能力、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她希望与学校在基层干警培训、实务课题研究、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通过引入高校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基层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同时为法学人才培养提供更丰富的实践平台。

伍坚表示,将充分发挥学校在法学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优势,创新校院合作机制,通过建立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定向专题培训、组织专项实务研究等举措,实现法学教育与基层司法实践的有效对接。潘小军指出,学校高度重视与基层司法机关的合作,将积极选派优秀学生到基层实习实践,促进法学人才培养与基层法治建设的双向赋能。

此次调研通过深入对接不同层级司法机关的实际需求,为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校院合作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研究生院、法律学院将认真梳理调研成果,细化合作方案,推动各项合作举措落实见效,持续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持。

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朱彦、魏雨晴,行政办公室孙婷以及法律学院辅导员刘正钰参加此次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