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硕士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主动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与“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等国家和城市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法治实务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在校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现决定开设律师实务技能课程。现将课程具体选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一)2024级、202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毕业班);
(二)202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选课安排
2026年1月26日14:00至1月28日14:00。
三、选课方式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选课应用”-“方案内/公选课(选课)”或“本轮次开课课程查询”进行网上选课。
四、注意事项
(一)本课程共设置“律师实务基础训练”等5个可选的微专业律师实务技能录播课程专题(每个专题为12学时)。每位学生至少完成2个课程专题学习(24学时)、直播课(8学时)和课程线上考核(4学时),课程共计36学时2学分。
(二)律师实务课程学习和考试统一使用智慧树平台,智慧树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及操作手册将于选课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课程学习期限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6月19日。
(三)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完成所选律师实务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可认定培养方案要求的“专业实习”学分(2学分)。
(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完成所选律师实务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可折抵培养方案要求的公选课1门(2学分)。
(五)未参与本次课程选课的硕士研究生,不予纳入结课后的学分认定范围。
五、选课须知
(一)选课课程满10人的即将开课。如选课不满10人,将取消开课。
(二)开课后前2周为试听周,研究生可联系开课学院公共法律服务学院(律师学院)进行退课。除特殊情况外,开课后第3周(含第3周)开始不再接受课程的调整申请。
(三)课程学习使用平台的具有统计功能,必须用户名登录学习课程才能统计学习情况,未登录导致课程学习未完成或者无法统计的,均按缺课处理。缺课累计超过课程课内教学时总数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试。
六、联系方式
公共法律服务学院(律师学院)联系电话:62071929,联系邮箱:2146@ecupl.edu.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