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管理中心2026年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朱彦发布时间:2026-03-24浏览次数:1007

为稳妥有序做好我校2026年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专业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硕士专业(除涉外律师、国际仲裁专项)由法律专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硕士专业的,以学校规定的复试资格基本要求为准,实行差额选拔录取,中心不再进行二次划线。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法律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法律硕士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具体工作。

(三)成立法律硕士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全过程。

四、复试基本要求

(一)学校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复试原则上为差额复试。经资格审查后,进入复试名单以学校公布为准。

(三)原则上一个考生只能选择我校一个专业(方向)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

(一)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3月26日中午12点前通过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提交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1.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应届生);

3.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应届生);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1)应届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预计2026年9月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生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等);

5.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6.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附件,手写签名并转换为pdf格式);

7.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简章中所注明的材料;

8.报考类别为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9.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或奖励证明原件材料

(二)加分考生材料

参加全国统考报名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25日下午4点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到邮箱hzyjszs@ecupl.edu.cn。

(三)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诚信。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六、复试时间、形式

(一)全日制法律硕士采用现场复试。

(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三)复试时间

专业

日期

时间

法律(法学)

3月28日

上午9:00

法律(非法学)

3月28日

上午9:00

(四)复试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广富林路3175号)明法楼东楼。

(五)考生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进行现场签到、身份核验和次序抽签。复试开始后无故未完成签到的,将被视为放弃考试。

(六)《复试通知书》于3月26日下午3点起开放下载。

(七)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复试通知书》;

3.《初试准考证》;

4.《诚信复试承诺书》。

七、复试组织

(一)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

(二)复试中,采取“二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过程监管。

(三)考生进入考试室后,依次进行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面试,并现场作答。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每个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相关学科专家担任复试工作小组组长。

(五)外语小语种(日语、俄语、德语)相关考生请在复试中根据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参加相关语种测试。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定于3月27日上午9点在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21号楼,请相关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

八、复试内容

(一)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等。

(二)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查专业知识以外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等。

(四)体检。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在新生报到后于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九、诚信复试

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及中心的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开始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等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在法律硕士专业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

十、复试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为150分,外国语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依据考生复试表现,依次进行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外国语独立评分,两门科目成绩分别按照各组成员平均打分计算。

(三)同等学力一志愿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成绩。

十一、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二)复试不合格者(即专业知识考核低于90分或外国语测试低于50分),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单科成绩中有任何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根据各专业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七)中心按照录取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

(八)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26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归入当年的录取名额。除《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情形外,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十二、其他事宜

(一)对已录取的新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二)未尽事宜,按照《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等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法律专业管理中心联系人:安老师,联系电话:021-62071808,咨询、监督邮箱:hzflss@ecupl.edu.cn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2071885

校纪检监察机构专用监督电话:021-57090496

 

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学生操作说明

2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3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4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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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