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资格审查结果及开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结果
经审查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水平考试成绩、缴费等,现已确定138人通过资格审查并准予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详见附件1)。
二、个人信息确认及论文指导教师安排查询
(一)个人信息修改及确认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ehall.ecupl.edu.cn),登录前应完成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账号激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未完成激活无法登录。
登录后在“我的学籍”模块进行个人信息维护和确认并查询导师信息,基础信息与学位申请信息关联,应确保准确无误,有问题应第一时间与培养单位联系人联系修改,未反馈视为无误,产生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
同时还应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核对个人信息及申请学位信息是否正确,应确保准确无误,有问题应第一时间与培养单位联系人联系修改,未反馈视为无误,产生不利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导师联系方式取得
1.公共法律服务学院和政府管理学院所属学院由学院具体安排通知;
2.已公开开题秘书的专业,添加秘书微信后协助告知;
3.知识产权专业的导师联系方式以邮件方式通知。
三、开题工作安排
开题工作的实施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
开题报告会形式和时间由学院(学科专业)通知到学位申请人,学位申请人在与论文指导教师、开题秘书联系后,按照学院(学科专业)具体要求完成开题,开题完成后学生应按照如下路径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审核,操作路径:研究生管理系统(ehall.ecupl.edu.cn)→可用应用→我的论文开题应用(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推荐使用Chrome最新版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在“我的论文开题应用”中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经导师、评审小组成员和学院(教育中心)填写、签章完毕的开题报告审议表PDF版本。未完成开题报告审核的学生,将无法进入学术不端检测。
学位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2026版)(附件3),并按照学院(学科专业)的具体要求提交。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审议表、未按时参加开题报告会的申请人,将不能进入学位申请的下一环节。
四、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审核及其他事项
此处科研审核提交的科研成果应该是本人公开发表的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科研成果(俗称小论文)。
(一)已完成科研成果审核的申请人
已完成科研成果的申请人应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科研成果应用版块完成科研成果审核(已在系统完成审核的除外),具体操作办法参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Q&A(https://gs.ecupl.edu.cn/2023/0602/c13340a201818/page.htm)。
(二)未完成科研成果审核的申请人
1.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科研成果审核
未完成科研成果的申请人须于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科研成果审核。届时未通过科研审核者,将不准予答辩,具体提交方式如下:
申请人应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科研成果应用模块完成科研成果审核,具体操作办法参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Q&A(https://gs.ecupl.edu.cn/2023/0602/c13340a201818/page.htm)。
未完成科研成果审核的申请人,将无法申请学术不端检测。
2.提交科研审核纸质版材料
未完成科研成果审核的申请人须于2026年9月10日前提交科研成果审核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和提交地址与提交资格审核时一样。未按要求完成的申请人,将不准予答辩。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往年已申请延期答辩或申请答辩过程中未通过(包括评阅未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无需再次参加开题报告会,应继续完善学位论文,现阶段应及时添加本专业开题秘书的微信;
2.已申请延期开题(包括开题未通过),应根据本通知要求,主动联系论文指导教师撰写开题报告。
3.已经通过开题的,重新申请开题的,经导师批准后,应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今年的开题报告会;
4.同等学力人员所申请的学位类型为法学硕士(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学位论文规范”栏目已发布的《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要求》(https://gs.ecupl.edu.cn/13407/list.htm)(详见附件4)。
5.关于通过学校VPN客户端访问图书馆数字资源的说明(详见附件5)。
6.学位申请人应加强与论文指导教师的联系,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栏目(https://gs.ecupl.edu.cn/13355/list.htm)的具体通知,及时参加开题报告会。
对于个别不能按期提交开题报告或开题不通过的申请人,可以在前次开题结束后1-2个月内申请一次重新开题,仍然未参加者或不通过者,按延期一年处理。
六、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21-62071633、57090672
2.经济法学院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1-62071993
3.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陶老师,电话:021-62071929
4.政府管理学院联系人:夏老师,电话:021-57090113
附件:1.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2.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账号激活操作指南
3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2026版)
4.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要求及附件
5.关于通过学校VPN客户端访问图书馆数字资源的说明(含VPN使用方法)
研究生院学位办办公室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