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关于首批涉外法治人才专项“出海企业实战班”夏令营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朱彦发布时间:2026-05-14浏览次数:1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对接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融入“金砖+”机制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及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我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传统优势与创新引领作用,学校设立出海企业实战(以下简称专项班),并启动20262027年研究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为做好专项班招录工作,定于52223举办夏令营,现面向本校2025级全日制一年级法学或法律专业硕士生开展报名遴选工作,并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夏令营与专项班简介

本次夏令营由研究生院主办,知识产权学院承办。夏令营将通过课程探讨、案例解析、模拟训练及包含外语口试的专业面试等多维度形式,对报名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选拔服务出海企业知识产权、国际金融和航空航运等相关领域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专项班以入学即入行、学习即实战为导向,学制2包含一年级的学习年限,采用国内学习+香港研修+海外驻岗培养模式,2026年7月起暑假校内集中课程学习,9月起赴香港大律师公会专业学习与实训12月起赴东方航空、国家电网、华为、拼多多、豫园股份等出海企业及其金砖+”的业务一线开展驻岗实训,致力于培养能够应对“长臂管辖”、海外合规风控、跨境纠纷处置等挑战,有效维护国家与出海企业利益的涉外法治专门人才

二、遴选对象

面向本校2025级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从法学或法律专业中择优遴选拟招募30名,最终计划以学校实际录取为准

三、遴选条件

(一)基础扎实: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第一学期总评成绩绩点3.5及以上,具备进入专项班培养的能力和素质,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学术不端记录。

(二)外语拔尖具备以下外语水平资质之一:CET六级不低于600托福不低于90雅思不低于7.0专业英语八级优秀或者小语种获得相应等级,包括日语JLPT N1韩语TOPIK 6德语TestDaF TDN5法语DELF/DALF C2西语DELE C2俄语ТРКИ C2等。

(三)优先推荐拥有国际组织见习、国际模拟法庭竞赛或出海企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实习等相关经历者,或以出海企业相关论文选题及专业研究方向者,优先纳入遴选范围。

四、遴选时间及方式

(一)遴选时间

51412:0051912: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遴选方式

发布夏令营报名通知,进行线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单完成线上报名提交 

)材料提交

报名完成后,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外语语种和成绩),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pyb@ecupl.edu.cn),邮件标题注明出海企业夏令营报名+姓名,提交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需提交材料清单:

1.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项班报名表审核意见不填

2.第一学期成绩单(加盖成绩证明或院系公章);

3.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六级、托福、雅思、专八、小语种证书);

4.相关荣誉证书、实践经历证明(见习、竞赛、实习等)

注: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及遴选资格。

五、夏令营安排

(一)资格初审:51920,依据报名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夏令营的候选人名单,并通知候选人。

(二)夏令营举办时间:52223(具体时间、地点及详细安排由知识产权学院另行通知)。

(三)综合测评:夏令营期间,通过课程探讨、案例解析、模拟训练及专业面试(含外语口试)等形式,对候选人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学术潜质等进行全面考评。

六、遴选结果

夏令营结束后,结合候选人报名材料、夏令营表现等全流程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择优拟定专项班录取名单,在知识产权学院网站公布

七、其他说明

夏令营期间,学校将统一安排相关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及培训费用,学生往返交通及食宿自理

入选夏令营的候选人需按时参加各项活动,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专项班实行独立建制,学生遴选入班后,学籍、党团关系不再保留原录取专业及学院归属,所有培养任务纳入专项班体系独立管理。

(四)专项班设置退出机制,学生确有原因需退出的,可转入原专业继续学习,已修读专项班课程与实践学分根据原专业培养方案中相同或近似课程(实践)学分予以折抵认定。

(五)成立专项班工作专班,统筹专项班人才培养全链条管理,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业发展支持与职业规划指导。

(六)专项班设立单独的奖助学金与优秀毕业生名额学生在出海企业就业方面将获得学校优先推荐。

(七)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为专项班学生赴出海企业境外学习、驻岗实训等关键培养环节提供一定资金支持与保障。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162071808(工作时间咨询邮箱:pyb@ecupl.edu.cn

本通知由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华东政法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项班报名表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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