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法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核公告及人员名单

发布者:桂旻发布时间:2026-05-29浏览次数:10

一、考核形式

线下(现场)考核

 

二、考核安排

时间

事项

地点

6月 5日(周

14:00-16:00

报到、资格复核抽签

长宁校区东风楼

复核地点详见现场公告

6月 6日(周六)

8:00-12:00

13:30-19:00

复试考核

长宁校区东风楼

考核地点详见现场公告

*长宁校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三、资格复核

在复试考核前对参加考核的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严格复查。凡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复试考核和录取。考生资格复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查: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专家推荐书签字版原件(纸质材料未提供的考生须提交);

4)其他审核材料为复印件部分的所有原件;

5)《2026年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特别提醒:资格复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考核过程的诚信。

 

四、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和形式

1.科研创新能力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科研、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

2.综合素质能力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表达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

3.思想品德考核

复试时对考生进行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4.考生参加面试时,需递交一式5份以下材料(请按如下顺序用长尾夹夹好,篇幅不要超过规定):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硕士阶段成绩单、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摘要及目录,篇幅1-5页;

4)个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水平代表作1-2篇;

5)科研成果汇总表,篇幅1-2页;

6)法治实务工作业绩,篇幅1-2页;

7)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

8)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复试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由综合考核工作组对申请人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法治实务水平、专业理论水平、外语水平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由不少于5人的综合考核专家工作组评定,最终取平均分。

2.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评分标准: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成绩占比 80%,外语成绩占比 20%

计分方式:每组考官独立打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最终复试成绩。

 

、录取

(一)考核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法律博士招生计划,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分类分序列分开排序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

(二)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的分数高低作排序,确定是否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或法律职业伦理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在公示阶段,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注意事项

1. 参加考核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2. 考核考场及候考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将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3. 如有问题,工作时间请联系021-62071885。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9


附件:

1.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参加复试考核人员名单.pdf

2.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