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形式
线下(现场)考核
二、考核安排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6月 5日(周五) 14:00-16:00 | 报到、资格复核、抽签 | 长宁校区东风楼 复核地点详见现场公告 |
6月 6日(周六) 8:00-12:00 13:30-19:00 | 复试考核 | 长宁校区东风楼 考核地点详见现场公告 |
*长宁校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三、资格复核
在复试考核前对参加考核的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严格复查。凡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复试考核和录取。考生资格复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查: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专家推荐书签字版原件(纸质材料未提供的考生须提交);
(4)其他审核材料为复印件部分的所有原件;
(5)《2026年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特别提醒:资格复核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和考核过程的诚信。
四、复试考核
(一)考核内容和形式
1.科研创新能力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科研、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
2.综合素质能力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表达能力及心理健康情况。
3.思想品德考核
复试时对考生进行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4.考生参加面试时,需递交一式5份以下材料(请按如下顺序用长尾夹夹好,篇幅不要超过规定):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硕士阶段成绩单、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摘要及目录,篇幅1-5页;
(4)个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水平代表作1-2篇;
(5)科研成果汇总表,篇幅1-2页;
(6)法治实务工作业绩,篇幅1-2页;
(7)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
(8)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二)复试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由综合考核工作组对申请人的基本学业水平(包括法治实务水平、专业理论水平、外语水平等)、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由不少于5人的综合考核专家工作组评定,最终取平均分。
2.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评分标准: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综合能力)成绩占比 80%,外语成绩占比 20%。
计分方式:每组考官独立打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最终复试成绩。
五、录取
(一)考核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确定的法律博士招生计划,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分类分序列分开排序,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
(二)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的分数高低作排序,确定是否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或法律职业伦理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在公示阶段,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六、注意事项
1. 参加考核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2. 考核考场及候考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将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3. 如有问题,工作时间请联系021-62071885。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9日
附件:
1.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参加复试考核人员名单.pdf
2.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