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招收上海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第二批)复试考核公告

发布者:桂旻发布时间:2026-06-01浏览次数:12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6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华东政法大学2026年招收上海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第二批)招生简章》以及《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2026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结合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华东政法大学2026招收上海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第二批)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形式

线下(现场)考核

 

二、考核安排

专业

时间

事项

地点


教育法学

6月7日 

8:30-9:00

考生报到与资格复核

长宁校区32号楼1单元102会议室

6月7日 

9:00-11:00

外语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

长宁校区32号楼1单元101会议室

 

三、资格复核

考生复试报到时需向复试小组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博士生准考证;

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专家推荐书;

④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认证报告;

⑤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⑥境外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核

1.考核内容及形式:详见《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2026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2.考生参加面试时需递交以下材料、一式五份

1)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硕士阶段成绩单、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

3)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摘要及目录,篇幅1-5页;

4)个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水平代表作2篇;

5)科研成果汇总表,篇幅1-2页;

6)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研究计划书;

7)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3.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需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证明。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考核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不能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考场及候考场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将个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华东政法大学

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