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涉外法治人才专项班”是学校服务国家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助力中国企业高水平“走出去”的重要改革项目。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预计在2026年9月举行,届时将选拔法律硕士(非法学)推荐免试研究生进入“涉外法治人才专项班2.0”学习。
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一、专项班介绍
“国际金融法治人才专项班”是学校依托法律与金融学科双重优势,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助力金融强国建设,创新打造的产教融合育人新模式。专项班由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牵头,联合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头部金融机构,共同构建法律与金融深度融合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平台。
(一)背景与定位
专项班立足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对高端金融法治人才的迫切需求,借鉴国内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经验,突破传统学科专业壁垒,创新“金融+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品行优良、熟悉法律、懂金融、擅外语的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金融法治领军人才。学生将全面掌握法学核心理论与金融学专业知识,通晓金融监管政策、法律制度及金融科技前沿实践,具备跨学科解决复杂金融法治问题的能力。
(二)特色与优势
1.顶尖学科平台支撑,法商深度融通
专项班依托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科优势与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学科资源,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校内教师多具有国内外知名院校教育背景,长期活跃于金融法、金融市场、金融工程等领域。学院自2010年起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战略,2013年起承担教育部“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积累了丰富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经验。
2.金融机构赋能,实施“驻企培养”新模式
专项班依托浦发银行等头部金融机构,创新构建“驻企培养”育人范式。学生以企业“准员工”身份进入金融机构开展沉浸式轮岗实践,参与真实金融法治业务项目,实现理论学习与实践能力的深度融合,形成“课程学习—驻企实践—论文研究—就业推荐”的全链条贯通培养模式。
3.“三导师制”协同育人,助力学生多维成长
专项班实行“学业导师+产业导师+成长规划导师”三导师协同指导机制。校内学业导师负责课程教学与论文指导,金融机构高管担任产业导师主导实践教学与课题研究,成长规划导师提供职业发展规划与就业指导服务,形成多元共享的育人支撑体系。
4.反向设计课程体系,打造“五位一体”课程矩阵
专项班紧扣金融法治行业真实需求,突破传统“先学后教”固化模式,实行产业端反向牵引课程体系设计。校企联合开发“订单式”特色课程,推行校内名师与行业专家“双师同堂”授课模式。同步搭建“理论筑基、专业深耕、校企协同、数智赋能、前沿拓展”五位一体课程矩阵,适配新时代高端金融法治人才的复合型能力要求。
5.国际视野引领,拓宽全球格局
专项班聚焦国际化人才培养定位,依托学院与英国利兹大学等国际知名高校的合作基础,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赴海外高校短期访学、课程研修与学术交流。常态化邀请国际金融机构高管、驻外中资机构法律顾问及国际金融法治专家开设专题讲座与实务分享,帮助学生洞悉国际金融法律规则与跨境金融监管趋势。
二、申请条件
1.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非法学专业,本科专业要求为金融学、经济学、金融工程、投资学、保险学、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本次推免面向校内外学生。
2.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
3.英语成绩优秀,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且成绩不低于550分,或取得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5分等同等水平证明。
4.符合学校规定的推免生申请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校2026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的开放时间拟定为2026年9月9日(周三)12时至9月15日(周二)12时。
(二)网上报名
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普通推免”项目—选择“国际金融法治人才专项班”—填写相关信息,并按流程进行推免生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人应按要求通过招生服务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科阶段前六个学期成绩单PDF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2. 前六个学期总评成绩专业或年级排名证明PDF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填写加盖公章后扫描);
3.英语成绩证明(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托福、雅思等材料)PDF扫描件;
4.身份证PDF扫描件(正反面需在一页上,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5. 学生证PDF扫描件(包含照片及个人信息页);
6.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
7. 个人诚信承诺书PDF扫描件(从报名系统下载,填写打印签字后扫描),承诺书未提交的申请者,将视为申请材料无效;
8. 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PDF扫描件(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9. 招生服务系统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特别提醒:各类证件和证明文件要求原版扫描件。对于扫描不清晰的材料,以及格式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材料,将视作无效材料处理,不接受其报名。
四、资格审定
“国际金融法治人才专项班”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考核名单,并组织复试考核。复试将重点考查申请人的基础理论素养、对相关领域的认知、跨学科分析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复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所有通过我校推免生复试考核,获得我校推免候选人资格的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接收并确认学校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
规定时间内未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的学生,将无法获得我校接收推免生录取资格。
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接受解锁申请。
六、联系方式
缪老师,联系电话:021-57090358,邮箱:2147@ecupl.edu.cn
特此通知。
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