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出海企业实战班(涉外法治建筑工程方向)”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朱彦发布时间:2026-09-01浏览次数:11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涉外法治人才专项班”是学校服务国家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助力中国企业高水平“走出去”的重要改革项目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预计2026年9月举行,届时将选拔法律硕士(非法学)推荐免试研究生进入“涉外法治人才专项班2.0学习

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专项班介绍

“出海企业实战班(涉外法治建筑工程方向”是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城市更新战略、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与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对高端复合型法治人才的迫切需求,依托法律学科优势,融合建筑工程管理、城市治理等多学科资源,创新打造的“建筑工程+法律”产教融合育人新范式。专项班联合建筑工程领域的中建八局、上海建工、上海隧道股份等头部企业,共同构建深耕建筑工程法律、建筑工程管理实务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平台。

背景与定位

作为学校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班以突破学科壁垒、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构建产教融合新范式为目标,聚焦建筑工程与法律交叉领域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重构、实践育人机制改革等重点任务先行先试。依托学校法律学科平台与优质行业资源,致力于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高层次建筑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

特色与优势

1.顶尖法学平台支撑,汇聚跨学科师资

专项班打破学院与学科壁垒,依托法律学院民法学‌(合同/侵权/物权)、‌行政法学‌(许可/监管/处罚)及‌诉讼与仲裁法等领域的优势法学资源,联合建筑工程领域,打造跨校企、跨学科、跨学院的开放式高水平师资队伍。

2.头部建筑企业赋能,实施“驻企培养”新模式

专项班创新借鉴“驻企培养”工学交替育人范式,依托中建八局、上海建工、上海隧道股份等头部建筑开发企业,实行“课程学习—驻企实践—论文研究—职业发展”全链条贯通培养。学生以“准员工”身份进入合作企业开展沉浸式轮岗实践,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项目投融资、合规风控、工程争议解决等真实业务,实现理论学习与实践能力的深度融合。通过“三导师制”(学业导师+产业导师+成长规划导师)、课程共建、案例共享等方式,构建校企协同育人长效机制。

3.产业需求反向牵引,重构课程教学体系

专项班紧扣建筑工程法治领域真实需求,突破传统“先学后用”固化模式,实行产业端反向设计课程体系。校企联合开发“订单式”特色课程,推行校内法学教授与建筑企业资深法务总监、项目高管“双师同堂”授课模式。同步搭建“理论筑基(建筑法与合同法基础)、专业深耕(工程招投标与FIDIC合同、房地产与城市更新法)、校企协同(建设工程投融资与项目管理)、数智赋能(智能建造法律规制、工程争议数字化解决)、前沿拓展(国际工程法律实务、绿色建筑与‘双碳’法治)”五位一体课程矩阵,适配新时代建筑工程法治人才复合型能力要求

4.国际化视野引领,拓宽全球格局

专项班聚焦建筑工程国际化法治人才培养定位,依托学校涉外法治研究基地优势,组织学生参与国际工程合同实务研修、跨境项目法律尽调实践。常态化邀请国际知名工程法律专家、跨境项目资深法务开设专题讲座与实务分享,帮助学生洞悉国际工程法律规则与跨境项目风险管理趋势。学校与境外知名法学院建立的合作关系亦为学生提供海外访学交流机会。

申请条件

1.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非法学专业,本科专业为土木类、建筑类、水利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本次推免面向校外学生。

2.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

3.英语成绩优秀,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550分,或取得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雅思成绩不低于6.5分等同等水平证明。

4.对法学专业和本方向有学习志趣,有跨学科学习能力与研究潜力。选修过相关法律课程或有一定法律基础的,优先考虑。

5.符合学校规定的推免生申请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校2026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的开放时间拟定为20269月9日(周12时至9月15日(周12时。

二)网上报名

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普通推免”项目选择“出海企业实战班(涉外法治建筑工程方向)填写相关信息,并按流程进行推免生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人应按要求通过招生服务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科阶段前六个学期成绩单PDF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2. 前六个学期总评成绩专业或年级排名证明PDF扫描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填写加盖公章后扫描);

3.英语成绩证明(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托福、雅思等材料)PDF扫描件;

4.身份证PDF扫描件(正反面需在一页上,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5. 学生证PDF扫描件(包含照片及个人信息页);

6.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

7. 个人诚信承诺书PDF扫描件(从报名系统下载,填写打印签字后扫描),承诺书未提交的申请者,将视为申请材料无效;

8. 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PDF扫描件(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9. 招生服务系统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特别提醒:各类证件和证明文件要求原版扫描件。对于扫描不清晰的材料,以及格式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材料,将视作无效材料处理,不接受其报名。

、资格审定

“出海企业实战班(涉外法治建筑工程方向)”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考核名单,并组织复试考核。复试将重点考查申请人的基础理论素养、对相关领域的认知、跨学科分析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复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所有通过我校推免生复试考核,获得我校推免候选人资格的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接收并确认学校“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

规定时间内未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放的“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的学生,将无法获得我校接收推免生录取资格。

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接受解锁申请。

、联系方式

安老师,联系电话:021-62071808,邮箱:hzflss@ecupl.edu.cn

特此通知。

 

法律专业管理中心      

2026年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