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管理中心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布者:朱彦发布时间:2026-09-08浏览次数:28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202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我校2027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由法律专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日制法律硕士推免生招生工作,现制定2027年法律硕士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并将有关具体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专业

(一)035101法律(非法学)

01国际组织实训班

02出海企业实战班

03科创企业涉外法治人才专项班(含通信、集成电路方向,生物医药方向等)

04国际金融法治人才专项班

05国际航空法治人才专项班

06人工智能法治人才专项班

07不区分研究方向

08卫生健康法治实务

09教育法治实务

10国家安全法治实务

(二)035102法律(法学)

01国际组织实训班

02出海企业实战班

03科创企业涉外法治人才专项班(含通信、集成电路方向,生物医药方向等)

04国际金融法治人才专项班

05国际航空法治人才专项班

06人工智能法治人才专项班

07不区分研究方向

(三)报名要求

法律硕士推免生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方向。已报考“涉外法治人才专项班2.0”(即01国际组织实训班、02出海企业实战班、03科创企业涉外法治人才专项班、04国际金融法治人才专项班、05国际航空法治人才专项班、06人工智能法治人才专项班,下同)或特色方向(即08卫生健康法治实务、09教育法治实务、10国家安全法治实务,下同)的考生不得兼报“07不区分研究方向”。

已被“涉外法治人才专项班2.0”01-06或特色方向08-10录取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调剂到“07不区分研究方向”。“07不区分研究方向”的考生录取后,经双向选择至相关学院培养。

二、招生名额

我校2027年接收法律硕士推免生的最终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的人数为准。

三、组织管理

(一)中心负责法律硕士推免生工作总协调、工作细则制定等,协助各工作小组(含专项班)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

(二)中心推免生招生工作小组(含专项班)负责组织和协调法律硕士的推免生复试工作。

(三)中心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含专项班)负责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各相关学院(法硕培养单位、专项班招生工作小组)配合中心做好推免生招生工作。

四、申请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三)成绩优秀,达到《办法》中申请条件的成绩排名和外语水平等要求,“涉外法治人才专项班2.0”01-06及特色方向08-10推免生的外语要求参见相关通知;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五)申请攻读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0301];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必须是非法学专业,“涉外法治人才专项班2.0”01-06及特色方向08-10推免生的本科专业要求参见相关通知;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无违法行为,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八)符合各方向(包括专项班2.0、特色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等,下同)要求的其他申请条件。

五、招生名额

推免生接收名额一般按不超过《华东政法大学202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招生人数的45%拟定。中心对各方向的推免生招生人数进行统筹,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六、申请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校2027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26年9月9日(周三)中午12时至9月15日(周二)中午12时。

(二)网上报名

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进行推免生预报名。登录后,选择“普通推免”项目—选择相对应的方向—填写相关信息,并按流程进行推免生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预报名系统中的招生专业目录仅供参考。

每人只能填报一个申请志愿(即一个法律硕士专业方向)。

(三)上传报名材料

申请者应按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加盖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后扫描);

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等证明文件);

3.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奖励证明、发表的论文或学术成果(非必需材料);

4.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各方向、招生系统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招生系统开放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周二)中午12时

2.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或规范上传上述材料者,其网上报名申请无效,不予受理其申请。

3.申请者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4.中心若要求寄送(补交)纸质(其他)材料的,按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

七、复试安排

(一)中心(含各方向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学生的专业、本科成绩排名、外语水平以及本科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等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参加复试的名单。

复试名单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https://gs.ecupl.edu.cn/13332/list.htm)。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拟定9月19日(周六)全天在我校松江校区举行,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中心(含各方向招生工作小组)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提前做好行程安排。

(三)复试面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申请者为日语、俄语、德语等其他语种的,复试时须使用英语答题。

八、复试成绩

(一)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60分,外国语测试满分为40分。

(二)依据考生复试表现,进行专业知识、外语独立评分,两门复试科目成绩分别按照专家平均打分计算。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外语复试分之和。

(三)中心(含各方向招生工作小组)以分方向考生总成绩的排名顺序作为拟录取依据,择优确定各方向的拟录取名单。

九、其他事项

(一)凡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在取得推免资格后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网上提示填写报名志愿。

“推免服务系统”拟于9月21日(周一)上午9时开通报名功能,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二)若错过我校预报名的推免生,仍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报名,中心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届时请留意网站通知。

(三)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四)拟录取推免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为准,已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接受解锁申请。

(五)未尽事宜,按照《办法》执行。

(六)若教育部、学校有新文件精神,相关政策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十、学院联系方式

(一)国际法学院、涉外法治学院

王老师,联系电话:021-57090644,邮箱:gjfyjszs@126.com

(二)经济法学院(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缪老师,联系电话:021-57090358,邮箱:2147@ecupl.edu.cn

(三)知识产权学院

查老师,联系电话:021-57090081;周老师,邮箱:390446804@qq.com

(四)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

袁老师,联系电话:021-57090576,邮箱:20025@ecupl.edu.cn

(五)法律专业管理中心

安老师,联系电话:021-62071808,邮箱:hzflss@ecupl.edu.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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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