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的要求。
一、华东政法大学3108报考点受理范围
华东政法大学3108报考点仅接受报考华东政法大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单位且符合下列要求的考生:
1. 上海市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 上海市户籍往届考生;
3. 工作单位在上海的往届考生。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应选择户口所在的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报考。上海市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指定的报考点报考。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填写考生信息、采集报名照片(使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填写报考信息并交费、上传报考点要求的材料。
2027年新政提示:自2027年研考起,研招网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无需像往年那样分成两个阶段操作。
三、考生须上传的材料及要求
选择华东政法大学3108报考点的考生必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电子证件照:2027年研考起,考生可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学历(学籍)校验材料: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提供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
4.户籍材料:上海市户籍往届考生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本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有公章)。
5.社保材料:工作单位在上海的往届考生提供2026年连续6个月在上海的社保缴费成功记录(需到社保网点打印《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缴费状态:已缴费、补缴、视同缴费或扣费途中均可)。
6.在读证明:在读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需提供现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写明:知晓该考生情况并同意该生报考研究生)。
7.报考华东政法大学(MPA专业除外)的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2025年9月1日以前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还需提供我校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大学英语四级证书425分以上、以及修过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本科课程且提供该专业本科8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原件照片,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8.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2027年9月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交本人(限士兵)《入伍批准书》(需有国防部征兵办专用章)及《退出现役证》。
10.现役军人须提交相关军委训练管理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报考点审核时间
华东政法大学3108报考点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17:00(其中,全部考生首次审核结论于10月30日12:00前出具,考生提交补充材料结束时间为10月31日12:00)。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报考点材料和信息审核、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重要注意事项
(一)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二)《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对证书编号、毕业时间等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避免因信息填错而造成校验不通过。如因毕业年代久远、国境外学历、身份证信息变更等而造成校验不通过的,不影响网上报名,但后续要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校验材料。
(三)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保证相关信息在考试录取期间的有效性。
(四)考生应了解并按照报考要求及相关招生政策要求填写报考志愿。因不符合本报考点报考条件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12月19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0日下午14:00开始 业务课(二)。
考生需牢记报名号与登陆密码,可于考试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教育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需使用A4纸,准考证正反面期间不得涂改。
(七)上海市研究生报名采用网上缴费模式,硕士研究生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位考生收取128元报考费用。
(八)在本市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考生须在所选报考点信息审核结束前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报考点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由报考点告知考生。
(九)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布信息为准,请考生关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https://gs.ecupl.edu.cn/13332/list.htm)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https://www.shmeea.edu.cn/)发布的信息。
(十)华东政法大学3108报考点初试地址:上海市龙源路555号;邮政编码:201620;咨询电话:021-62071885。
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