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5浏览次数:506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与博士后流动站,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在1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35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开展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工作。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第五。

一、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类别为自费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

二、学习年限

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其中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

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二年。

三、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四、奖学金

学生可以申请教育部设立的有关奖学金。详见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相关信息。

五、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2.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

①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②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③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④澳门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何兰园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

电话:(00853285635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有关报考的具体事项可直接向报名点咨询。

七、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招生单位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须提交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报告);大学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教授推荐函;体格检查报告。

八、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时间为2014412日至1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初试科目均为笔试,含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和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需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形式由各专业导师组确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发复试通知书。

九、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于20146月中旬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2014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为准。

十、学位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6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2

网址:www.law.ac.cn

电话(传真):021-62071885       emaily_zsb@163.com

 

附件:

1.201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2.201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