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精要---国际商贸法律实务”,旨在为我校法学研究生系统讲授普通法中国际商务法律知识,由香港大律师麦业成等授课,主要介绍普通法于国际商贸和商业法律中现实应用,突出当前重要法律问题并提供已实践的常见法律解决方案,提供恰当维护商业利益及有效解决商业纠纷之实在法律方案,探讨并突显影响所有参与国际贸易及投资人士的重要案例。
现面向我校在读研究生开放,请有学习兴趣且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选报。
一、课程形式
Ø 本课程为选修课,36学时,2学分;
Ø 授课语言: 英语为主(包括课堂讲课及教材),有需要时辅以普通话讲解;
Ø 课程分4周,共4讲,每讲1天,分为上下午两节,每节3小时(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Ø 开课时间:2018年3月17日8:30(星期六);
Ø 上课地点:交谊楼第四会议室;
Ø 每讲将由1-2位香港执业大律师(以共同合作教学形式进行)。
备注:课程需要同学接触、阅读大力英文材料,故选课学生应具备较强的英语能力。
二、申请条件
在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博研究生,重点面向法律硕士创新实验班、国际法和经济法专业研究生(不限于);(2)雅思6.0或托福94分以上,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者优先。
三、申请方式
有意选课者,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网上选课”进行选课。因本课程选课时间与其他课程选课时间交叉,各类别研究生可选课时间安排:
学生类别 | 选课时间安排 |
各类别硕博研究生 | 3月4日12点-3月5日12点 |
长宁校区16级法学硕士 | 3月5日13:00-3月7日13:00 |
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 3月9日13:00-3月10日12:00 |
2017级法律硕士(法学) | 3月10日13:00-3月11日12:00 |
各类别硕博研究生 | 3月11日12:00-3月13日12:00 |
请在3月13日(周二)12:00以前将个人简历(包括姓名、学号、班级、专业等身份信息和英语水平证明)email至jp_ecupl@163.com,邮件主题需标明“普通法精要+学号+姓名”,申请邮件格式不符合本条要求者,不予受理。
四、奖励制度
1.课堂表现优异及成绩优秀者将获得“普通精要课程奖学金”,一般为6-8名,金额不低于2000元;
2.表现优异的同学将获得前往香港进行为期两周参访见习,学校将提供部分资助,资助不低于2000元。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我校研究生管理管理要求,在选课前应完成学籍注册前置手续;
(二)本门课程限选40人,如果超过40人,将择优录取;
(三)选修研究生公选课可获得成绩和学分,成绩和学分计入总绩点。本课程可替代法学硕士本一级学科公选课程,法律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能替代本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请根据个人情况慎重对待选课。如选课后不上课或参加考试,将拉低个人总绩点。
(四)退课应于收到开课通知三天内在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网上选课”-“公选课选课”进行选退课。
研究生教育院合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