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就我校2018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阶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我校在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在2018年9月前,申请人已公开发表或出版至少一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应在3000字以上(合著的,署名顺序应为前三人)。
(三)在2018年3月前,申请人须已完成我校相关课程学习并通过我校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且申请人通过的学位课程考试的合格成绩在六年有效期内。
(四)在2018年3月前,申请人须已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法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且申请人通过的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在六年有效期内。
(五)申请人通过我校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考试的合格成绩六年内有效,即参加本次申请的申请人,其每一门合格成绩必须是2011年及以后取得。(说明:申请人如有某门合格成绩超出有效期,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申请,须重新考取有效期内合格成绩后才能提交论文答辩申请。)
二、论文答辩阶段工作总体安排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根据上述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进行自查,如已符合条件,即可向我校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拟参加本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应根据我校此项工作的总体安排及我校后续具体通知,按要求完成论文答辩阶段所有程序。总体安排如下:
(一)3月5日—3月22日,申请人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二)4月15日前,公布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名单。
(三)4月下旬,公布导师指导学员名单和各专业论文开题报告会时间 。各专业预计于5月份开始举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申请人须在开题报告会前联系导师,做好开题报告会的相关准备,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
(四)5月至9月,申请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学位论文须最迟于9月上旬定稿。
(五)9月下旬,申请人参加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评议。
(六)9月下旬,申请人参加“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七)10月中下旬,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及学位申请书,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八)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申请人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九)2019年3月,举行学位授予仪式,颁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档案。
三、论文答辩申请有关事项安排
拟参加本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人须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缴费、采集数码照片等事项,由我校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各项考试成绩、科研、缴费等信息和材料,公布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名单。
(一)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1份。
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选报表》1份。专业选定后不得更改。
③国内外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至少一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科研成果应在3000字以上(合著的,署名顺序应为前三人)。(说明:关于科研成果材料,如本次不能提交,申请人须于9月14日提交至学位办,且9月14日所提交科研成果还需满足作者单位为“华东政法大学”的要求,未通过科研审核不予答辩。)
④缴纳学位申请、论文指导和答辩费凭证。
2.申请材料提交采取现场提交和邮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2018年3月21日—22日,上午8:45-11:30,下午1:30-5:00,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材料的地点: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公室。
邮寄申请材料的时间及要求:2018年3月22日前邮寄或快递到我校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公室,逾期不受理。信封上注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字样。
(二)缴纳学位申请、论文指导和答辩费
①缴费金额:8000元人民币。
②缴费时间:2018年3月8日-3月22日。
③缴费方式:登录华东政法大学缴费平台(网址::http://ecupl.epaybest.com)依次点击“在线缴费”、“选择缴费项目”、“研究生教育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答辩费”;缴费时,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证件号为身份证号;如需开具发票,在发票抬头栏填写单位名称和单位税号;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支付并截屏打印已缴费凭证。
④缴费注意事项。建议使用IE浏览器;关闭浏览器的“拦截弹出窗口”功能,避免银行支付页面被拦截;支付时暂时退出360安全卫士等杀毒软件,避免支付控件被拦截;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与我校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请放心支付。
⑤关于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时间:4月2日至2018年下半年答辩之前的周一至周四上午、下午和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领取发票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六三楼二楼财务处;领取发票时须持本人身份证。
(三)学位证书数码照片采集
学位证书数码照片采集采取集中拍摄和自行前往拍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集中拍摄
时间:3月24日9:00—16:00;地点:长宁校区韬奋楼111 室。
2.自行前往拍摄
申请人须于2018年9 月14日前完成数码照片拍摄。
①拍照指定地点: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②拍摄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③地址路线: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可乘地铁10号线到四川北路站下,从2号口出来沿四川北路向北走150米左右。
④联系电话:56315305、36521352
⑤关于拍照的其他说明:拍照时告知工作人员照片用途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带好第二代身份证,现场填好身份证号、姓名等基本信息;现场收取拍摄数码照片费用;此中心会现场将所拍照片制作为光盘一张。
(四)2018年学位论文申请和写作指导会议
3月24日(周六)下午6点在长宁校区交谊楼(进校大门直走50米)二楼学术报告厅举行“学位论文申请和写作指导会议”,由学位办布置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和写作等相关工作,并请专家做论文写作指导。会议重要,学位申请人须准时参加。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往年已申请延期答辩或答辩未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无需再次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材料,须关注我校今年7月份将发布的2018年下半年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届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参加下半年的论文答辩。
(二)我校将会在研究生教育院网站(东方法学网)“学位工作”栏发布有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申请人务必密切关注。
(三)现场提交或邮寄申请材料的具体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十七号楼101室(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公室),邮编为200042。联系电话:62071911。
附件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选报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华东政法大学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doc(点击下载)
附件4: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议表.doc(点击下载)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