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婷发布时间:2018-09-13浏览次数:1093

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了解我校2018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现决定于201810月下旬进行中期检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度获准立项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二、提交材料

(一)中期检查表

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要求填写《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

(二)中期报告

中期报告内容包括:项目预期完成目标、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心得体会、下一阶段工作安排、指导老师建议等。

(三)佐证材料

同时需提交项目研究的其他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已发表的文章(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和封底)、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调研报告、相关的文字材料、分析数据、活动的图片、视频材料等。

(四)提交程序

1.材料装订要求

书面材料应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中期检查材料目录清单——中期检查表——佐证材料。

2.提交时间地点

请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1031日(周三)下午13:30—16:30提交至研究生创新事务中心(韬奋楼218教室旁,钟楼下)

电子材料发送至chuangxinxm001@163.com邮件名称为2018年优博论文培育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

3.逾期未提交中期材料的,按照项目未开展进行处理。

三、检查方式

(一)书面检查

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开展过程、初期成果等。

对进度缓慢、擅自改变项目方案的,责令整改;对未按期开展,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经费的,追回已下拨经费并予以通报。

(二)中期汇报

1.对象范围

针对书面检查存疑的项目,学校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中期情况汇报会。汇报分组等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2.汇报要求

1)汇报人员:各项目组成员须按时参加答辩,原则上负责人必须到场,具体汇报人员由各项目组自行安排。

2)汇报内容:①项目进展状况;

②现阶段项目取得的成果;

③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开展过程中所有发票,请务必保留,结项时需提交审查,发票抬头:华东政法大学);

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3)汇报方式:项目组进行PPT汇报后由评审老师提问,汇报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汇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未参加项目检查中期汇报的,按中期检查未通过进行处理。

6)学校将严格项目跟踪管理,未开展或开展效果差的,追回资金,取消资助;需要改进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方案,并定期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未达标的取消资助,根据开展情况决定是否追回资金。

四、其他

为严格项目管理,未参加2018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启动会议,暂停下拨立项经费的项目,将视项目完成情况,待中期检查后决定是否下拨。

特此通知

附件:中期检查表.doc

研究生教育院

                                                                                                                                                                    2018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