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近期组织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博士生海外调研项目并回国的博士生的结项考核工作,考核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项材料
1.提交博士研究生海外访学项目总结、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海外访学结项申请表和博士海外调研学术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
2.在海外调研活动结束回国后1个月内提交至少1篇论文成果原件;论文的第一署名人为申请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署名单位为华东政法大学;
3.《境外导师评价意见》(见附件3);
4.护照个人信息页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5.经研教院培养办审核的科研成果汇总表(自助打印机可以打印)。
二、提交流程
1.提交材料的1-5项除提交纸质版之外还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发到jp_ecupl@163.com中,主题为博士生海外调研项目+姓名,附件文件名为:2019年上半年博士海外调研结项+姓名+专业;
2.提交的论文应提交杂志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考核材料提交时间
1.请各位申请人于2019年6月10日前(工作日接受提交材料)完成将纸质版交放置于大号信封内送到长宁校区小白楼102室(合作办公室)袁老师处,信封上写2019年春季学期博士海外调研结项+姓名;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p_ecupl@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分别为:2019年上半年博士海外调研结项材料+姓名。
四、其他事项
1.逾期不提交项目结项材料的,按结项未通过进行处理;
2.未通过结项的,学校不下拨剩余经费,并将根据项目的开展情况决定是否追回资金;已下拨剩余资金的,将追回资金;
3.按计划应完成项目参加结项的,申请延期考核的应提交延期考核申请表(见附件4);
4.科研成果的认定参照我校《科研工作纲要》(见附件5)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地址:长宁校区小白楼102室,电话:62071092
研究生教育院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