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度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立项经费(因上级拨款额度原因,目前先发放资助经费的30%)已下拨,为全面了解研究生创新项目的进展情况,保证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决定于2019年9月下旬进行中期检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度获准立项的以下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
1.博士研究生学术研究项目;
2. 硕士研究生学术研究及社会调研项目;
3.研究生群体学术活动项目;
4.专业学位研究生群体活动项目。
说明:2019年度获准立项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因于2020年6月毕业前结项,中期检查将于2019年11月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提交材料
(一)中期检查表
项目组负责人应当按要求填写《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
(二)佐证材料
同时需提交项目研究的其他佐证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调研的记录、调研报告、相关的文字材料、分析数据、活动的图片、视频材料等。
(三)提交程序
1.材料装订要求
书面材料应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中期检查材料目录清单——中期检查表——佐证材料。
2.提交时间地点
长宁校区研究生请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9月25日(周三)下午13:30—16:30提交至研究生创新事务中心(韬奋楼218教室旁,钟楼下)。松江校区研究生请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9月25日(周三)下午13:30-16:00交至松江学生事务综合楼南楼323。
电子材料发送至chuangxinxm001@163.com,邮件名称为2019年创新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
3.逾期未提交中期材料的,按照项目未开展进行处理。
三、检查方式
(一)书面检查
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开展过程、初期成果等。
对进度缓慢、擅自改变项目方案的,责令整改;对未按期开展,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经费的,追回已下拨经费并予以通报。
(二)中期汇报
1.对象范围
针对书面检查存疑的项目,学校将于10月上旬组织开展中期情况汇报会。汇报分组等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2.汇报要求
(1)汇报人员:各项目组成员须按时参加答辩,原则上负责人必须到场,具体汇报人员由各项目组自行安排。
(2)汇报内容:①项目进展状况;
②现阶段项目取得的成果;
③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开展过程中所有发票,请务必保留,结项时需提交审查,发票抬头:华东政法大学);
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3)汇报方式:项目组进行PPT汇报后由评审老师提问,汇报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汇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未参加项目检查中期汇报的,按中期检查未通过进行处理。
(6)学校将严格项目跟踪管理,未开展或开展效果差的,追回资金,取消资助;需要改进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方案,并定期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未达标的取消资助,根据开展情况决定是否追回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中期检查表.doc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