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伍文英发布时间:2020-01-14浏览次数:5760

根据研究生学位工作整体安排,现将2020年上半年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请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于39-310日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到所在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具体工作请遵照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具体通知。

我校硕士研究生最长学制为正常学制加2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制为正常学制加3年,请延期的研究生注意通知,及时答辩,避免超过最长学制学籍被清理

1.拟申请参加本次答辩的应届博士生(通过预答辩)填写《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表》,经导师签字后,提交到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组织审核。

拟申请参加本次答辩的应届硕士生(已通过预答辩)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书面版,提交到班长处,由班长收齐并按学号排序后提交到所在学院。

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对申请学位有科研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中的科研成果(论文)证明材料,应为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科研登记通过学校自助打印设备打印的《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审核通过的,会在表中显示)。除个别需要所在学院认定的材料外,学院不接收科研成果(论文)复印件。博士研究生应当在申请答辩前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科研考核要求提交科研审核的材料,应当为已正式刊出的科研成果,用稿通知、清样等申请材料视为无效。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再安排后续流程。

2.申请延期的博士生、硕士生,请在“学籍信息管理”中提交“学籍变动申请”。

3.如因不符合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而只申请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应届硕士生,请填写《硕士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提交给班长,由班长收齐后提交到所在学院往届生直接提交所在学院。

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仅作为取得毕业资格的依据,不作为学位申请的依据。待条件符合后,请及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拟申请参加此次答辩的往届博士生、硕士生请填写《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延期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提交到所在学院。

5.再次申请答辩的博士生、硕士生,请填写《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再次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审批表》提交到所在学院。申请人需先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开具《收款通知》后到校财务处缴纳重新答辩费5000元(缴纳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上班时间,周五上午),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相应表格请在本网站“学位工作”栏目下的“下载中心”子栏目中下载。

二、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开展学术不端检测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审查办法》,我校开展有关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学位申请人须延期答辩;复制比在15%——30%的,学位申请人须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符合答辩要求的,方可参加答辩。

(一)提交办法

2020年上半年学位申请人324日之前(含3月24日,过期不候)通过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提交定稿的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

1.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ehall.ecupl.edu.cn)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http://lwps.ecupl.edu.cn),两个系统的用户名与密码相同。

2.分别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2)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在填写论文基本信息后,上传定稿的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如果系统无法正常打开使用时,一般系统被限定内网用户使用,此时参照附件1使用VPN登录系统。

3.定稿的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指一个word文件,含封面(封面页保留学校代码、学号、专业、研究方向、论文提交日期,仅隐去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可以直接打印供评审和答辩用。电子版格式与内容,明显不符合学校学位论文要求的,取消本轮答辩资格。有关要求详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指导说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编排说明及要求》、《上海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双盲”,指隐去作者、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主要在封面、中英文摘要、后记、在读研期间科研成果等。系统审核通过后,发现电子版中存在个人信息,明显影响评审客观、匿名等要求的,以违纪作弊论处,取消本轮答辩资格。

4.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如出现无法发起学术不端检测申请的,原因可能为所在学院未进行毕业审查、预答辩未通过等,请自行核查后与所在学院秘书联系。

(二)其他说明

1.学位论文应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审核工作。

2.学校反剽窃检测系统采用的是中国知网系统,相关说明可自行上网查询。

3.学位申请人应高度重视学术规范,按时提交论文;未参加检测者,将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4.由于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仍处于试运行阶段,本次定稿的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提交工作,学位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这两个系统中分别提交。

5.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拟于3月16开放学位论文提交和申请功能,届时请登录操作,有问题及时处理。指定日期后,系统的论文提交功能将关闭。

6.检测结果届时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查询,一般在指定节点后4个工作日。

7.在系统使用过程中,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相关问题,学位申请人直接在操作页面的右下角问题反馈处描述问题(操作说明见附件2)并留下联系方式,系统开发公司会处理回复;论文评审送审系统相关问题,学位申请人联系系统开发公司郑老师,电话13122380757。

8.学校评审工作,拟将通过论文评审送审系统对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评审请予以高度重视。学校层面,博士生实行100%抽检,硕士生采取随机抽检方法确定名单,抽检率不少于5%。

三、学位论文以及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

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初定5月中旬至5下旬完成,关于书面版学位论文以及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具体通知拟于4月中旬发布。

四、拍摄学位证书用数码照片

个别未拍摄学位证书用数码照片的学位申请人,请于3月30日之前完成拍摄。

拍照指定地点: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拍摄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址路线: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联系电话:56315305、36521352,可乘地铁10号线到四川北路站下,从2号口出来沿四川北路向北走150米左右。

要求说明:

1.带好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

2.拍摄费现场收取。

3.拍照公司会将照片提交给学位办,学生不须提交照片。

 

附件:1.外网登陆系统问题解决方案(SSL VPN使用说明).docx

    2.研究生管理系统学术不端检测申请操作说明.docx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20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