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学位工作整体安排,现将2020年上半年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请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于3月9日-3月10日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到所在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具体工作请遵照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具体通知。
我校硕士研究生最长学制为正常学制加2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制为正常学制加3年,请延期的研究生注意通知,及时答辩,避免超过最长学制学籍被清理。
1.拟申请参加本次答辩的应届博士生(已通过预答辩)填写《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表》,经导师签字后,提交到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组织审核。
拟申请参加本次答辩的应届硕士生(已通过预答辩)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书面版,提交到班长处,由班长收齐并按学号排序后提交到所在学院。
学位申请人所在专业对申请学位有科研要求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中的科研成果(论文)证明材料,应为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科研登记后,通过学校自助打印设备打印的《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审核通过的,会在表中显示)。除个别需要所在学院认定的材料外,学院不接收科研成果(论文)复印件。博士研究生应当在申请答辩前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科研考核要求,提交科研审核的材料,应当为已正式刊出的科研成果,用稿通知、清样等申请材料视为无效。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再安排后续流程。
2.申请延期的博士生、硕士生,请在“学籍信息管理”中提交“学籍变动申请”。
3.如因不符合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条件,而只申请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应届硕士生,请填写《硕士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提交给班长,由班长收齐后提交到所在学院;往届生直接提交所在学院。
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仅作为取得毕业资格的依据,不作为学位申请的依据。待条件符合后,请及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拟申请参加此次答辩的往届博士生、硕士生请填写《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表》或《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和《延期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提交到所在学院。
5.再次申请答辩的博士生、硕士生,请填写《博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核表》或《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和《再次申请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审批表》,提交到所在学院。申请人需先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开具《收款通知》后到校财务处缴纳重新答辩费5000元(缴纳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上班时间,周五上午),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相应表格请在本网站“学位工作”栏目下的“下载中心”子栏目中下载。
二、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及开展学术不端检测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审查办法》,我校开展有关学术不端检测工作,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学位申请人须延期答辩;复制比在15%——30%的,学位申请人须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符合答辩要求的,方可参加答辩。
(一)提交办法
请2020年上半年学位申请人于3月24日之前(含3月24日,过期不候)通过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提交定稿的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
1.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ehall.ecupl.edu.cn)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http://lwps.ecupl.edu.cn),两个系统的用户名与密码相同。
2.分别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2)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在填写论文基本信息后,上传定稿的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如果系统无法正常打开使用时,一般系统被限定内网用户使用,此时参照附件1使用VPN登录系统。
3.定稿的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指一个word文件,含封面(封面页保留学校代码、学号、专业、研究方向、论文提交日期,仅隐去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可以直接打印供评审和答辩用。电子版格式与内容,明显不符合学校学位论文要求的,取消本轮答辩资格。有关要求详见《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指导说明》、《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编排说明及要求》、《上海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双盲”,指隐去作者、导师姓名等个人信息,主要在封面、中英文摘要、后记、在读研期间科研成果等。系统审核通过后,发现电子版中存在个人信息,明显影响评审客观、匿名等要求的,以违纪作弊论处,取消本轮答辩资格。
4.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如出现无法发起学术不端检测申请的,原因可能为所在学院未进行毕业审查、预答辩未通过等,请自行核查后与所在学院秘书联系。
(二)其他说明
1.学位论文应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审核工作。
2.学校反剽窃检测系统采用的是中国知网系统,相关说明可自行上网查询。
3.学位申请人应高度重视学术规范,按时提交论文;未参加检测者,将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4.由于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仍处于试运行阶段,本次定稿的学位论文“双盲”电子版提交工作,学位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这两个系统中分别提交。
5.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和论文评审送审系统拟于3月16日开放学位论文提交和申请功能,届时请登录操作,有问题及时处理。指定日期后,系统的论文提交功能将关闭。
6.检测结果届时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查询,一般在指定节点后4个工作日。
7.在系统使用过程中,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模块)相关问题,学位申请人直接在操作页面的右下角问题反馈处描述问题(操作说明见附件2)并留下联系方式,系统开发公司会处理回复;论文评审送审系统相关问题,学位申请人联系系统开发公司郑老师,电话13122380757。
8.学校评审工作,拟将通过论文评审送审系统对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评审,请予以高度重视。学校层面,博士生实行100%抽检,硕士生采取随机抽检的方法确定名单,抽检率不少于5%。
三、学位论文以及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
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初定5月中旬至5月下旬完成,关于书面版学位论文以及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具体通知拟于4月中旬发布。
四、拍摄学位证书用数码照片
个别未拍摄学位证书用数码照片的学位申请人,请于3月30日之前完成拍摄。
拍照指定地点: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拍摄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地址路线:上海市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联系电话:56315305、36521352,可乘地铁10号线到四川北路站下,从2号口出来沿四川北路向北走150米左右。
要求说明:
1.带好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
2.拍摄费现场收取。
3.拍照公司会将照片提交给学位办,学生不须提交照片。
附件:1.外网登陆系统问题解决方案(SSL VPN使用说明).docx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