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刘常庆发布时间:2020-05-01浏览次数:6934

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学位申请人:

为确保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答辩阶段工作基本要求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教育中心)参照执行,学位申请人根据所在学院(教育中心)的具体安排参加答辩。

一、答辩时间

2020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于5月20日-6月12日之间完成,最迟不得超过6月12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教育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申请人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

1.《学位申请书》

答辩前,所有学位申请人均需下载《学位申请书》电子版并按要求填写。只申请毕业答辩者,请勿填写。要求:粘贴照片,并按要求填写封面及第1页到第7页相关事项(成绩管理部门不需盖章),申请人填写完毕后需经导师本人填写意见,申请人和导师均需签名。建议使用“好签”小程序等电子签名。如无法完成电子签名,请先行输入签名提交,在领取毕业证书时完成纸质材料的补签名

答辩前一周,申请人根据学院(教育中心)安排将填写好的《学位申请书》交各学院(教育中心)。

2.《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表》

答辩前,博士学位申请人还需下载《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表》电子版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人填写完毕后需经导师本人填写意见,申请人和导师均需签名。建议使用“好签”小程序等电子签名。如无法完成电子签名,请先行输入签名提交,在领取毕业证书时,完成纸质材料的补签名

答辩前一周,申请人根据学院(教育中心)安排将填写好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表》交各学院。此时应完全符合学校要求的科研审核条件,方可参加答辩。

3.学位论文

答辩前一周,申请人根据学院(教育中心)安排提交供答辩委员会专家使用的学位论文,提交书面版或电子版、书面版论文的数量等由学院根据所采用的答辩方式等实际情况确定。

三、答辩方式

各学院(教育中心)根据前期毕业年级研究生清查摸底的实际情况,论文答辩可以采取现场答辩和远程视频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也可以全部采取远程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院(教育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答辩流程及要求

答辩流程及要求按照《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远程视频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会程序、答辩标准等其他要求与现场答辩保持一致。具体流程可参照下图:

 

五、现场答辩的防疫要求

如防疫情况允许举行现场答辩,也应当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1.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申请人、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提高认识,积极了解疫情防控知识,了解我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2.答辩教室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配备消毒用品,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根据学校防疫要求,做好必要的疏散隔离措施。

4.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疫情报告制度,特别是校外专家的进校申请。

 六、远程视频答辩实施要求

采取远程视频答辩,建议按照答辩人、旁听人员远程参会,答辩委员现场审议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教育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视频答辩系统

可以采用校内zoom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腾讯会议系统、钉钉会议系统或微信视频会议等系统进行。远程视频系统并不仅限于上述系统,只要能满足远程视频答辩要求,确保答辩质量即可

答辩秘书提醒答辩委员和学位申请人安装相关软件,建微信群,准备相关电子表格,并务必于答辩前一天做答辩测试。在答辩开始前15分钟,再次答辩测试。

参加视频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答辩前一周将答辩论文、PPT等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还要准备好表决票、决议草案、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等答辩材料。

2.视频答辩培训

各学院(教育中心)应相对集中的采取某一、二种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答辩,以视频会议、制定操作手册、信息中心协助、预演等形式对答辩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积极探索并研究所选用的远程视频答辩方式潜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提高答辩效率,确保答辩质量。

在答辩开始前,答辩秘书对答辩委员和答辩人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答辩流程顺畅。

3.视频答辩组织实施

答辩开始前,答辩秘书提前召集答辩委员会专家与答辩人进入线上视频会议平台,将答辩委员会主席设为联席主持人,调试并确定录音录像设备存储空间充足、音质画质清晰稳定,上传共享文档。

答辩申请人应在单独空间独立进行答辩,答辩开始后向答辩委员会展示答辩环境。答辩全过程保持网络通畅、图像清晰、声音连贯。

答辩期间答辩人与答辩委员会专家一般应全程在线(答辩委员会组织内部会议时,答辩人应暂时离会),且处于摄像头开启状态。与会过程中,没有发言的人可以关闭话筒,以确保其他人发言清晰。

答辩过程中由答辩秘书进行答辩内容的现场记录,同时利用会议系统或专人对答辩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答辩委员专家组内部讨论时除外),对关键环节的画面进行截图(5至8张),其中1张应包括所有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申请人,1张应展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

答辩及问答结束后,除答辩委员会专家、答辩秘书外,由答辩秘书屏蔽答辩人等其他人员或者请其离场,答辩委员会专家根据需要举行内部会议。答辩秘书提醒专家无记名投票。

答辩委员远程参会,无记名投票可采用视频会议系统自带投票功能;用投票软件(如问卷星、腾讯投票等)制作表决票,发锁链给专家;使用即时通讯软件小程序投票;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邮件投票等形式进行。答辩秘书记录好答辩委员的表决结果,报答辩委员会主席。

投票结束后,答辩秘书允许答辩人及其他人进入会议,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及表决结果,并适时宣布论文答辩结束。全程录音录像。

4.相关材料留存及提交

答辩全程的录音录像,重要环节的截图(5至8张),表决记录及其他电子资料请务必打包压缩保留。答辩秘书应尽量多的保留原始资料提交学院(教育中心)备案,使答辩过程可追溯

《学位申请书》《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表》《决议草案》《表决票》《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等有导师或答辩委员签署意见的材料,学院(教育中心)按照档案要求做好归档工作;如答辩委员远程参会,学院应做好相应纸质材料的补签名工作并提交归档。

七、答辩督导工作

1.在答辩前,各学院(教育中心)需要将答辩安排提交研究生管理系统并公示。

2.答辩过程中严格落实督导制度,特别是视频答辩的督导。各学院或分委员会应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统筹协调,制定本学院、本分委员会非常时期的答辩工作方案,确保答辩质量。成立院级研究生答辩督导小组,严格督导现场答辩和远程视频答辩。

3.研究生教育院将根据各学院的答辩安排,做随机督查。对于答辩质量严重不符合标准的,需重新答辩。

八、其他

1.毕业审核及相关材料提交工作

按照特殊时期特殊处理的原则,没有通过英语六级的和没有通过学位英语水平考试的研究生,先行安排答辩。对于疫情期间原不符合学位英语水平报考条件的研究生,可以参加今年的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替代全国英语六级考试。

如毕业生能在答辩前返校,前期资格审核、科研审核、预答辩等材料不全无法通过审核的研究生,在到校一周内到所在学院(教育中心)补交相关材料。如受疫情影响无法返校,研究生参加毕业和学位答辩,除外语外,应符合毕业和授予学位的相关要求。如因材料不在身边无法提交的,研究生向学院提交答辩前已符合毕业和学位要求,并同意不符合条件答辩自始无效的承诺,由学院出具相关意见附条件参加答辩,待返校后再进行审核。

2.防疫要求及应急机制

做好现场答辩相应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疫情报告制度,特别是校外专家的进校报备工作。

做好远程视频答辩的应急预案,答辩过程中应使用稳定的网络和视频会议平台,并准备不同的视频会议系统备用,以防中断等突发情况。如果答辩中断可视情况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决定是否稍后继续或另行安排时间完成答辩。如需重新安排时间另行答辩,需及时向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备案。

3.学位论文归档

答辩结束后,因归档需要,所有申请人须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上传指定系统,授权页需要扫描上传。博士学位申请人还需提交学位论文的书面版。具体通知将于5月底公布。

4.毕业、学位证书数码照片事宜

个别未拍摄学位证书用数码照片的学位申请人,请于5月30日之前在新华社中国图片社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推出的网上采集小程序上完成线上采集。不清楚自己是否已拍摄数码照片同学可致电查询,联系电话:56315305、36521352。拍照小程序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附件:

1.《学位申请书》(本表适用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不适用本表)

 《学位申请书》(专业学位)(本表适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毕业审核表》

3.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4.《新华社中国图片社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拍照小程序使用说明》 

 

研究生教育院学位办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