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案例研习》等四门引智课程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朱彦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次数:1312

根据教学安排,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行政法案例研习》等4门重点引智项目教授公选课,现将具体选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

2018、20192020级法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课程名称(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1.行政法案例研习(英语、德语)

2.法国私法史(英语)

3.瑞士债法的历史基础和现代发展(英语)

4.国际环境法(英语)

三、选课时间

2020年930日14:00至1010日14:00

四、选课方法

1.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可用应用—学生选课应用—公选课程(选课)。

2.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版本5.0以上)。

3.国庆期间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纳入内网管理,外网无法访问正常登录,使用VPN设。(具体请参阅:网页版VPN和VPN客户端使用说明.docx

五、注意事项

1.引智课程可作为补充课程,由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修。

2.引智课程可替代法学硕士本一级学科公选课。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可选修并获得成绩和学分,计入成绩绩点,不能替代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

3.研究生可通过“课表查询应用”查询公选课的课程安排,选择相应课程。

4.引智课程第一节课为试听课,退课应于开课后一天内至培养办公室进行退课。

5.如有问题,请与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62071528)。

特此通知

 

附件:1.行政法案例研习.doc

          2.法国私法史.doc

          3.瑞士债法的历史基础和现代发展.doc

          4国际环境法.docx

 

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