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缪志心发布时间:2021-05-18浏览次数:3520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硕士研究生:

依据《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执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学业评价工作于即日起开展。

2019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及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部门/人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确定与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公室(下称“评审办”)联络人,报研究生教育院

6月15日前

学院

 

1. 各学院指导完成科研成果评分(S2);

2.  导师(导师组或指导小组)完成导师评分(S3)

3. 各班级、辅导员完成班级互评分(S4)、社会工作评分(S5)、附加分(S6)评分

6月15日

——

9月18日

学院

学院计算学生成绩绩点

9月19日——

9月20日

学院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

学院汇总统计评分并排序

9月23日——

9月26日

学院

1.  学院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学业奖学金等级公示

2.  接受、处理异议

9月27日——

10月7日

学院

各学院上报学业奖学金等级汇总表

10月8日前

学院

1.  评审办汇总、审核上报学业奖学金等级

2.  评审办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  评审办接受、处理异议

4.  将结果报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109日——

10月15日

评审办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的相关文件包括:

1.学术学位:

1)《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执行方案》

2)《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指导意见》

3)《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表》

2.专业学位:

1)《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执行方案》

2)《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指导意见》

3)《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表》

若国家或学校出台新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以新办法为准。

学术学位学业评价相关文件由各学院在学院范围内发布;专业学位学业评价相关文件由各学院负责通知。

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工作由分流后各接管学院一并组织开展。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各学院。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评价表.docx

                                                                                                                                   研究生教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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