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特色民法体系的形成与发展”课程的选课通知

发布者:张震宇发布时间:2023-10-10浏览次数:167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我校积极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体系建设,开展好面向全体学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法律学院开设《中国特色民法体系的形成与发展》课程。

一、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韩强、杨代雄。

课程团队成员:邱唐、徐同远、高富平、姚明斌、刘竞元、吴一鸣、贺栩栩、李运杨、孙维飞、王浩、刘骏。

二、课程介绍

《中国特色民法体系的形成与发展》课程简介(点击下载)

三、课程安排

本课程性质为公选课(2学分, 32课时),从10月17日(周二)起开始授课,授课时间为6-16周每周二上午(9:50—12:25),每周3课时。授课地点为松江校区明法楼东A101教室。班级选课人数上限为40人。

四、选课对象

松江校区2023级法学类专业研究生。

五、选课时间

2023年10月11日12:00至10月13日12:00。

六、选课方法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选课管理应用—公选课(选课)。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版本5.0以上)。

七、选课须知

1.本课程面向研究生开设,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修。

2.本课程可替代法学硕士本一级学科公选课。

3.博士、专业学位硕土研究生等其他类型在籍研究生可选修并获得成绩和学分,计入成绩绩点,但不能替代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