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与我校的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下半年法律实习生的选拔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接收岗位
法律实习生安排在审判团队、诉讼服务中心和综合办公室实习,主要从事司法辅助、文稿起草、基础资料整理等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接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和国情教育,强化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司法调研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实践锻炼等。实习期间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主审法官担任指导老师。
本次实习期限为6个月,自2026年9月至2027年2月,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纪律与三巡工作人员相同。
二、报名条件
实习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二)具备较高法律专业素养;
(三)能够保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人数
实习生选拔实行差额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要求,我校将推荐2名实习生人选(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优先),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最终择优录取。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我校研究生请于7月5日(星期日)21:00前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新项目管理”,在“2026年下半年最高法三巡法律实习生项目”中填写好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请表后,点击“提交”。
报名参加本实习项目需经导师同意,研究生提交后,需联系本人导师进行线上审核,并经研究生所在学院审核通过。
研究生需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推荐排序,各学院研工秘书请于7月6日(星期一)16:00前,将推荐排序情况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选拔
7月9日,学校评审并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报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具体事宜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另行电话通知申请者本人。
五、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会同学校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
第三巡回法庭为实习生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并协助解决食宿。学校提供一定的实习补贴,并为实习生购买短期保险。
备注:已报名“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九批法律实习生”项目的同学,请勿重复申报。
联系人:魏老师 2739@ecupl.edu.cn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docx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3日


